锦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零四十二章:十年(三更求果实),美女在上,锦瑟,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秦漠的几番话就像冷水一样当头泼下,让上一秒还热血沸腾的歌迷们,瞬间就冷静了下来。沸腾的热血被浇灭,取而代之的是十二分的冷静。

吴世豪又傻眼了,他快气吐血了。这农名工是怎么回事,口才为毛这么好,每一次他们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气氛,都能被他三言两语给扑灭。关键说的还很有道理,让人无话反驳。

公关部总监更是傻眼了,他这心才落回去没几分钟,又特么被吊上来了,他是不是跟对面那个农名工八字不合!

不行,他还得保住自己的饭碗,不能被对方带节奏,当下立刻喊道:“别听他瞎说,他又想给大家洗脑了。年龄的大小跟音乐有什么关系,七老八十照样玩摇滚,你要是江郎才尽写不出歌直接承认就行了。”

不少歌迷们被他这一嗓子喊的反应了过来,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好像又被带跑节奏了。

“卧槽,又想故技重施给我们洗脑,幸好反应的快,不然又信了他的鬼话了。”

“你特么这是犯规,评委,赶紧管一管,再让他说下去,大家又被他带偏了。”

一众脑残歌迷和水军呼叫评委,喊他们出来阻止秦漠再继续“胡说八道”。

“这怎么能算犯规?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十年了,谁还能没点变化。”一个理智的歌迷说道。

站在他旁边的女歌迷跟着点头:“就是的呀,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喜欢阳光型的帅哥,现在我就喜欢成熟大叔了。”

“可不是么,我家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现在我听歌,就不怎么听摇滚了,听了也产生不了共鸣。”又一个三十左右的男歌迷说道。

“谁不是呢,听一会就觉得吵得慌,现在我连酒吧都去的少了。”

“成熟了啊,上有老下有小的,肩膀上的担子这么重,哪有时间去酒吧,有点时间都想陪孩子呢。”

理智的人越来越多,秦漠还没开始唱,就已经靠简单的几句话把不利的局面扳回了一些。

评委席上的五个评委最年轻的也有四十了,黄会长都五十多的人了,各个都是音乐领域的老前辈了。他们最是能够明白秦漠的话,十五六岁和二十五六岁创作出来的歌曲,曲风是肯定不同的。这样一想,徐浩宇就很值得推敲了。

黄会长五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暂时先将心中的怀疑放下,转向秦漠说道:“请先演唱你的新歌吧。”

秦漠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只要怀疑的种子埋下了,他再靠新歌浇一把水,就不愁种子发芽了。于是朝着五位评委点点头,秦漠就朝金忌庸和唐不缺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唐不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向了舞台的背景墙,台下歌迷们的视线追随而去,见他站定在背景墙前的一架钢琴前,很绅士的鞠了一躬:“十年前,我还不会弹钢琴。十年后,我学会了钢琴。”

话音落下,他落座在了凳子上,双手放在黑白键上,等待着开始。

金忌庸用的乐器依旧是吉他,只是平常他都是站着弹吉他,这首歌,他则是坐在了高脚椅上,将吉他半抱在怀里,显得稳重了不少。

看到这些,歌迷们集体露出不解之色,这迹象,看起来不是要唱摇滚啊,难道是要唱慢歌吗?

好在秦漠很快就给他们解惑了,只见他拍了下手,随着啪的一声,他身后白色的背景墙突然亮了起来,像烟花突然绽放,显示出了两行醒目的字体。

十年。

好久不见。

“十年,好久不见。”秦漠低沉的嗓音像是有种魔力,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歌迷们都有些意动,怀念的问道:“是唱十年还是好久不见?”

“好期待呀,无冕乐队以前还从来没有唱过慢歌。”

“我有预感,一定有惊喜。”

“快唱快唱,我已经等不及了。”

台下催促声一浪高过一浪,秦漠微微一笑:“《十年》,送给大家。”

话音落下,唐不缺的双手就在洁白的钢琴键上按了下去,缓缓地的钢琴伴奏随之响起,舒缓的节奏让现场的歌迷不由自主的安静下来。

这也是一首前奏略长的慢歌,金忌庸的吉他伴奏是在钢琴伴奏响起五秒的时候进入的,两种不同的乐器混合伴奏,不仅没有违和感,反而十分的和谐。就像一对很久没见的朋友,忽然在街角相遇,相视一笑,未曾陌生。

歌迷们跟随着节奏,在十几秒之后,前奏结束,秦漠缓慢的歌声响了起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总裁小说相关阅读More+

古星战体

修弦

灵兽宠物店

雀隼

重生七零奋斗媳

潇湘宝宝

我的好友是孙悟空

流笑笑

狂龙隐都市陆军苏雨晴

挑灯看剑

黑骑

夕山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