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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会守夜,守夜比睡觉更安全,有时候就是这个道理。
他们每个人大约睡了五个小时,因此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可以出发。由于接近了角翼魔兽的领地,所以他们变成了战斗装扮。比如换上便于行动和战斗的单层鞋、单层手套,武器放在随手可取的位置,将遮掩气味的药粉洒在身上。
他们走了一整个上午,中午的时候吃了两口行军干粮喝了点水就打发了。那东西咀嚼起来满嘴渣子,味道咸腥,很容易就能让人不再想着饥饿这件事。他们没有停步,整个下午都在山中前进。不知不觉又到了黄昏时刻,一道黑影从远方的天空接近。
那毫无疑问是一只角翼魔兽。费奇低声示警,两个人立刻开始躲避。他们迅速而悄无声息地趴在一道悬崖下面,借助山石上突出的羊齿植物隐藏自己,悄悄观察着。
“是你的那只吗?”费奇将午夜从头顶上摘下来抱在怀里,避免头顶的岩石挤到它。“我看到它爪子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有胳膊有腿的。难道这附近还有人类?”
“不可能吧……”特隆眯起眼睛努力看过去。
天上飞过去的的确就是特隆盯上的那只角翼魔兽。显然,它已经从冬眠的洞穴出来,完成了飞行的全部准备,已经开始通过捕猎来恢复体力了。这不是一个好消息,飞行能力恢复增加了捕猎的难度。不过,这也提供了一个机会:角翼魔兽饿了许久,所以好不容易有东西吃的时候警惕性会下降,而且食物进入嘴巴不代表立刻有了战斗力,反而会有所削弱。这就看两个人能不能抓住时机了。
角翼魔兽经过两人头顶正上方的时候,张开巨大的皮膜翅膀开始滑翔减速,而两个人终于看清它脚底下是什么东西。在左右两个爪子里一共抓着三个人类儿童大小的生物,都有着宽大笨重的脑袋,丑怪的样貌以及相比较而言瘦骨伶仃的可怜身躯。它们的皮肤是黄绿色的,隐藏在破破烂烂勉强算是皮甲的衣服下面。
那是三只地精,或者叫做哥布林,不同地方的叫法会不一样,但对于这种生物的观感都差不多,总结成两个字就是“讨厌”。这种生物普遍并不强,一对一的话基本不是同身高人类的对手,更不要说更强壮的种族了。但它们总是聚集起来,骚扰村庄、抢夺庄稼、偷窃物资,靠的就是地精最擅长三件事情:大量繁殖占地盘、见风使舵抱大腿,以及树倒猢狲散。
“这附近还有地精?”特隆居然问起了费奇,费奇当然也是一头雾水。越是向西,生存环境就越恶劣,想要生存下来,或者需要强大团结的社会组织,或者需要卓越的个人实力,这两点地精都不具备。而且地精这种生物很容易就蹦出来一大堆,它们必然需要出来找食物,藏是藏不住的。可教会要塞群这么多年,龙都见过好几条,就是没见过一只地精。
“看,那只地精要搞事情!”
果然,一直地精不甘心受死,偷偷脱下鞋子,从脚底拿出一柄类似匕首的锋利东西。他鼓足勇气,恶狠狠地盯着角翼魔兽的爪子,高高举起匕首。
角翼魔兽突然晃了晃——它没发现地精的行动,应该只是装上了山间的空气乱流——地精的匕首没拿稳,一下子脱手了。于是,从天上坠下来个锋利的刀子,伴随着一阵哭喊声和大把大把的泪水。另外爪子上的地精发出快乐的嘲笑,似乎忘了自己也还在爪子里面呢。
费奇看得津津有味,可惜角翼魔兽飞走了。它转过前面的山头,越飞越低,看样子是要降落。那个方向正是特隆上次发现巢穴的位置。
两个人决定改变计划,现在直接动手,不再等明天。这其中肯定有风险,但相比与明早面对一个吃饱喝足的角翼魔兽,即将到来的夜色反而是个小问题。
地精的刀片掉落在地上,直直插在一株植物的茎上,费奇顺手将它捡了起来。他没有多想,只是觉得万一有机会给那些地精报了仇,用这把“匕首”或许更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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