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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戬道:“既如此,那便来一盘驴肉,再来一碟豆干,两来两样时蔬。”
小厮道一声好,飞跑着去了。
杜中宵见小厮离去,无奈地对郑戬道:“相公,这里的驴肉都是商路上的驮畜倒毙的,味道其实不敢恭维。他们煮的时候多加香料,慢火炖得稀烂,入口里味道还好。这肉便宜,就是卖给百姓和附近码头的挑夫们吃的,相公何必去吃?驴肉驮畜,官府一向禁宰,哪里能够有好肉!”
杜中宵越是这样说,郑戬越是要吃。这是营田务的产业,郑戬要看看,生意做得实在不实在。杜中宵有苦说不出,暗怪自己何必在官方产业上精打细算。
随着商路兴盛,营田务这里的商帮极多,动用许多牲畜,每日都有倒毙的。这些倒毙牲畜,卖的时候价钱极便宜,屠户宰子之后最多十文钱一斤卖掉。杜中宵觉得有利可图,让这家官方店铺,专门买那样的肉,回来用八角、茴香之类调料煮了,还学着做成老汤,卤了卖给贫苦百姓。
这样的肉,一人只要十文钱就可以吃个饱,所以这里的生意极好。穷苦人家要吃肉了,到这里买上十文钱的,回去就着粟米,喝上一壶酒,可以美美吃一顿。没想到招来郑戬,非要与民同乐,尝一尝这里便宜的肉。便宜无好货,这道理简单易懂,可杜中宵一劝他就觉得有猫腻,非吃不可。
过不久,小厮端了两个盘放在桌上,对郑戬道:“客官的肉和豆腐干,慢用。”
郑戬看着桌上满满一大盘肉,连连点头:“这是个实诚店家,一盘肉如此之多。东京城里,二十文也能买份肉来,只是份量太小,两口就吃完。”
说完,让小厮倒了洒,对杜中宵道:“知军,我们饮一杯。”
杜中宵谢过,与郑戬饮了一杯酒,挟两块肉吃。
放肉在嘴里仔细嚼了,郑戬对杜中宵道:“知军,这肉的味道十足,又酥又烂,很好吃啊。”
杜中宵道:“相公,用的料多,味道当然足了。如此做法,驴肉、马肉也难吃出差别来。”
郑戬哪里知道有这么多花样,这个年代用料如此之猛的做法还没有,实在难分辨好坏。他吃起来反正就是肉,香味十足,一块接着一块,连连点头。
杜中宵无奈,只好陪着郑戬吃肉喝酒。他自己知道这肉是怎么回事,心里暗暗叫苦。这肉吃着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妥,不过心里知道怎么来的,难免有些难受。
正在杜中宵坐立不安的时候,一个人提了一大包肉,转到杜中宵面前,喜道:“原来知军在这里!”
杜中宵抬头一看,原来是冯原,急忙道:“员外有什么事?是来买肉么?”
冯原举着手中的肉示意一下:“新近从唐龙镇贩了些羊毛来,过来买些酱肉,回去经车夫们吃,不想恰好遇到知军。——知军,小的有一事禀报,不知当讲不当讲。”
杜中宵见冯原神情古怪,向郑戬告了罪,站起身来,拉着他到一边,小声问道:“员外什么事?”
冯原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凑到杜中宵面前道:“知军,前些日子小的联系了个党项人,从他们那里收羊毛。可也作怪,前些日子他与一帮人到了唐龙镇,也不找我做生意,反去了契丹。从此之后,杳无音讯。我托人打听,才知道他们是党项细作,到东胜州去刺探军情,被契丹人砍了脑袋。”
杜中宵奇道:“既是细作,契丹人杀他们有何奇怪?”
冯原低声道:“知军想啊,他们要到东胜州去做细作,如何拐到唐龙镇来?到唐龙镇也罢了,还大张旗鼓地结伴到东胜州贩货,从车马店里雇了许多车马,这还不奇怪?”
杜中宵知道唐龙镇外的车马店是契丹人的据点,听到这里,就知道必有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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