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章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79章,开局遭遇道德绑架,道德?我没有!,佚名,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二、事发之后,院方依法告知贵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然,贵方依旧采取错误的方式,对仁爱医院进行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指控,包括但不限于:大吵大闹,恐吓威胁,网络曝光等手段,已经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并侵犯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涉嫌网络医闹,本律所已进行证据固定,院方保留追究贵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着仁爱的心态,仁爱医院有诚意与贵方协商解决此事,但须贵方下架视频并公开道歉,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索取赔偿。”
“特此函告,望贵方所有人员慎思,并妥善处理。”
“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
“公章”
..................
“这医院也太不要脸了!居然给我们发律师函!?”
凑到林北旁边的杜小康,也看到了律师函,顿时气冲冲地喊道。
林北脸色也是阴沉了下来。
这个仁爱医院,真的是一再刷新下限。
现在居然连律师函都整出来了。
还说他们医闹......
简直是把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律师函或许还真会被吓到,失了分寸,也可能按照律师函所说,服软认错,息事宁人。
毕竟,被告上法庭这事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威慑力的。
正因如此,律师函也被一些人戏称为“合法的恐吓信”。
但林北可不是一般人。
律师函这玩意儿,骗骗啥都不懂的法盲也就算了,但凡稍微有点法律常识,都拿这玩意儿当依托答辩。
因为律师函只是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要求的法律文书。
其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
说白了,就是通过律师向对方阐明利害,让对方知晓法律风险和得失利弊,从而做出一些改变。
再说得直白点,无非就是跟对方说,你现在的行为怎么怎么样,有何等风险,请立即如何如何,否则我们就会巴拉巴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