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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乘坐的大巴就这样骨碌碌地滚下了山。

我想起腕带上所说的死亡原因——胸腹部贯穿伤。

那么我现在算是什么?活死人?还是更通俗一点叫……僵尸?记忆中的画面支离破碎,而且还在不断消失,我越想就觉得头越疼,不得已只能作罢。

不管怎么说,我得先从这里出去。

我移动着自己僵硬别扭的身体,狼狈地向门口一步步挪着。

我真不知道自己你这种半残废的状态该怎么样回家。

可是,我必须得要回去。

我深吸了一口气,咬咬牙继续努力地向前走。到停尸间入口出不过十几步的距离,我总觉得自己走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不过,大概是老天爷同情我。我发现有一名年轻的工作人员摔倒在停尸房的门边。他的身上没有鲜血,也没有明显的外伤,从表情来看,应该是活活被吓死的。

对方的身材看上去和我差不多,除了鞋码比我大了一些之外,剩下的衣服我应该能够穿。最关键的是她身上还有一件白大褂,这样我应该可以鱼目混珠,从这里逃出去。

我双手合十,小心翼翼的向着尸体说了一句“对不起,得罪了”,然后便动手拔起了他的衣服。

我迅速的换上了他的衣服,又取走了属于他的医务人员通行证。

我的身体虽然仍旧僵硬,但是已经不像刚刚那么难以移动了,我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推开停尸间的门,大步走进了医院明晃晃的走廊里。

因为紧张,我死死地捏着手中的门卡。幸好我的运气非常不错,医院里空无一人,我是顺顺利利来到了门外,然后走到一旁的拐角路口,抬头研究自己的所在地。

这医院离我家太远了。我现在身无分文,根本就回不去。再加上我现在这么一身可疑的打扮,也不方便四处走动不是?

幸好,我亲爱的男朋友周骞就住在这附近。看天色,现在已经是晚上八九点钟了,这个时间点周天早就下班,应该正在家里呢!

我松了一口气,认准方向之后,快步向着周骞所住的地方走去。一路上我很谨慎的避开了有监控摄像头的主干道,抄小路七拐八拐地花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总算来到了周骞的住处。

他住的地方是一处老式公寓区,所以小区内一直都没有安装摄像头。我抬起头来,看到周骞的房间里亮着灯,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谢天谢地,要是周骞不在家的话,那我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从高中到大学,我和周骞认识七年。恋爱长跑就跑了七年。

本来我们还计划着,等我毕业咱们两个就结婚。可现在我变成这么一副不人不鬼的模样,虽然外表好像没有大的变化,可是也不好祸害人家大好青年吧?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顿时觉得有些悲戚。

我是真的很喜欢周骞。虽然每一次他提到未来的计划都躲躲闪闪的,就连毕业就结婚的真话都是我最后忍无可忍,直接一锤定音,但是,周骞对我好,那是真的好。

他可以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冲出去,为我买一杯热气腾腾的关东煮;也可以半夜三更因为我一句不高兴就冲到我家楼下来,手里捧着99朵玫瑰花。

我想不论哪一个女孩子遇到这样的男朋友,一定都会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公主。

我叹了口气,一层层地爬上楼去,声控灯随着我的脚步声一一亮起。等我来到周骞所住的六楼的时候,我和这具已经死亡的身体的契合度已经变得很高了,至少我不再像刚刚一样走个路都有摔倒的危险。

我紧张地捏了捏自己的脸,心想,但愿我看上去不要太像是个死人。

我来到周骞的屋子前,却惊讶的发现他居然没有关紧房门,真奇怪,周骞一向都是个很谨慎小心的人,平时每天早晚都会给我打电话,确保我出入都有好好锁上门。

我伸手推开门,同时下意识地瞥了一眼玄关处的鞋架,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鞋架上面有一双小巧的紫色细高跟鞋,艳丽的颜色和性感的腿部绑带设计不断刺激着我的视神经。

客厅里有一些凌乱,沙发上的垫子落在了地上。

我麻木地穿过客厅,然后来到周骞的卧室门外。卧室门虚掩着,从里面传出奇怪的声音来。

我伸手悄无声息地推开了门,看着床上的两个人,仿佛听到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

床上的人,一个是我相恋七年正准备结婚的男朋友,另一个是我认识的整整十二年,从小到大和我分享同一支棒棒糖、互换私密日记的好姐妹张静姝。

他们谁都没有发现我到了卧室里,而我看着这两人,心中只觉得无比悲凉。

周骞从来不肯碰我,还美其名曰没有结婚就碰我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我浑身发抖,终于爆发出一声尖叫:“周骞,张静姝,你们两个人还要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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