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小胖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章 否极泰来,雪花银白,黑了人心,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分水小胖子,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节气处暑。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十几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报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青春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最好的时光遇见你

天蓝的蓝

逃荒:退亲后,她改立女户招赘婿

佚名

六十那天,丈夫带着白月光回府了

佚名

狐后绝媚:冷厉帝君日日沦陷

佚名

快穿古代,我比颠婆原主还颠

佚名

穿越:绑定系统后,我骗光修仙界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