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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林荃猛然停步,眼睛里冒出精芒,右手紧紧地握在腰间的剑柄上,如临大敌。

黑衣人轻轻一笑:

“林将军稍安勿躁,我不是敌人,此番冒昧前来,只是受人所托,有样东西还请将军过目!”

说着,黑衣人手腕一抖,扔出一样东西。

大小和书本差不多大,在月光下也能看出不是暗器之流,林荃下意识地接住,下意识地低头看,正准备放两句狠话。

怎料黑衣人完全没有留下来聊天的心思,东西送到,转身就走,托清风捎来一段话:

“若想霍嶷安然无恙,若想羽林卫在这次围城之中分毫不伤,若想林家在此次内乱后出能更进一步,就好好看看这封军令,好好想想,明日日落之前,珍味阁见,过时不候。”

“……”

林荃大概知道来人是哪个阵营了,他翻开手里的东西,露出一封封漆的军令来,上面赫然盖着兵马大元帅的军印,他猛地将军令盖上,左看右看没有人,这才飞快往自己的居所走去。

……

帝都围城第二天清晨,城外的军营上空飞来一只灰不溜秋的胖鹰,它熟门熟路里落在军营最中央的那座营帐前,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若是平常,一只肥嘟嘟的胖鹰赶上门来送肉,下场不是被烤就是下锅,但这只鹰不一样,直接被奉为了上宾。

有士兵给它喂水喂食,还有士兵手脚麻利地取下它爪子上绑的布条。

是的,它不是普通的胖鹰,它是杨極千里迢迢跑到西北特意带回来了几只信鹰之一,它的原主人是驸马楼轶,奈何楼轶还没见它一面就流落荒岛,之后兜兜转转去了大理,它便由覃程代养。

信鹰的使命是送信,安的兄弟姐妹天天飞来飞去忙个不停,只有它从幼崽到成年就没干过一天本职工作,今天是它的首秀。

好在,它没迷路,成功将信送达夏明昭手中。

夏明昭收到布条,展开,就看到上面三个熟悉的字:“十里亭”

她捏着它胖乎乎的脖子,笑道:

“长这么胖,小心被烤了!去吧,告诉你主人,今晚给你加餐。”

说着,夏明昭翻身上马,去了信中指定的地点。

其实夏明昭很不赞成楼轶亲自潜入帝都城的举动,不说楼轶身上伤口未愈,单单是他的武力值,就不适合当潜伏者。

奈何楼轶坚持,非常的坚持,夏明昭拗不过他,只好由他去。

他前天走的,夏明昭嘴上不说,心里一直担心着,看到这只胖乎乎的鹰,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故而,夏明昭亲自去了十里亭,想第一时间看到楼轶传给她的消息。

她以为,楼轶只是报个平安,或者口花花写封情诗什么的。

毕竟楼轶才刚潜入帝都,不会有那么快就有好消息传来。

然而,这次夏明昭算错了,楼轶非但没有报平安,也没有写情诗,反而传来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大消息。

不,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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