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白眼狼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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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招娣不仅常年在地里干活,家里的大事小情也是一手抓,打扫屋子这样的事情对常年吃苦的李招娣来说轻而易举。
许明阳乐意放权,自在地在靠着院子里的大石头晒太阳。
屋子里李招娣拿着扫帚和抹布打扫的热火朝天,屋子外头许明阳吹吹小风,吃吃糖果好不惬意。
吴大嘴从院门前路过,啧啧两声,“明阳丫头呀,你倒是帮你妈妈干点活呀,咋那么懒只知道歇着?”
“婶子,我干不了。”许明阳眼皮子的没抬一下。
吴大嘴皱着眉头看许明阳快要完好的左腿,嘀咕道:“咋能干不了呢?你可以帮你妈洗抹布呀?”
“婶子,我的手自有别的用处。”许明阳说道。
“什么用处?”吴大嘴随口问。
“拿瓜子磕。”
“懒的没边了。”
许明阳仰着脑袋,只当没听到这句话,自顾自地磕着瓜子。
干活是不可能干活的,此时她只想安静地待着。
况且,她也不让李招娣白干活。
李招娣拿她当闺女,她拿李招娣当员工,该有的报酬她一分都不会少了李招娣同志的。
耳边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哪里是懒了?我看许明阳同志就是不孝顺!仗着母亲疼爱她,什么活都推给她妈妈!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咱们平西村的蛀虫!”
“蛀虫不蛀虫的,可不用你评价。我既没打我妈,也没骂我妈,我妈乐意在屋子里干活,我又没逼她。而且她就喜欢惯着我咋了?她就乐意溺爱我了又如何?我在这乖乖地吃糖果磕瓜子,我妈妈就能乐开花,我让母亲开怀大笑,这难道不是一种另外意义上的孝顺么?”许明阳轻轻地摇晃着脑袋,随意地瞟了一眼院外人。
这人她认识,刚来知青点一年左右的新知青孙袅袅。
孙袅袅家境好,父亲是大学老师,母亲是厂子主任,孙袅袅是家中最小的闺女,不好好学习,一直骄纵跋扈。
这样骄纵的性子在知青点里是不受待见的,才来一年左右,孙袅袅已经将知青点的人都得罪了大半。
要不是老知青王芳性子宽厚,一直拿孙袅袅当小妹妹看待各种提点,孙袅袅估计现在早就被一众知青逐出知青点,转而去农场改造了。
孙袅袅在书中是个凄惨炮灰,因为后来嫁给赵浩的堂弟,且恶意怂恿其堂弟与男主赵浩争抢赵家财产,导致后来被沈一然和赵浩清算,最后家破人亡凄惨离去。
可不是一个可以善终的正面人物呀。
孙袅袅的剧情都在后面。
现在许明阳能知晓孙袅袅这么多事情,是因为原主和王芳关系好,王芳和原主闲聊的时候无意中透露出来的,王芳谈及次的时候不无羡慕。
和孙袅袅相比,王芳时常觉得自己的家境上不得台面,原主不太会安慰人,只是在心里鄙夷孙袅袅这样的人迟早要吃亏!
“你说什么?许明阳,你那张嘴,真是,真是能将黑的说成白的!”
孙袅袅气的胸膛上下起伏。
明明是她先来招惹许明阳的,可现在她却因为许明阳三言两语的回怼气的想要揍人。
许明阳扬眉,挑衅意味更甚,“那又怎么样?难不成你说不过我,还能过来揍我啊?”
“你,你,不要脸!”孙袅袅伸出手指头指人,“父母养了你这么多年,你真是白眼狼一个!”
“我怎么白眼狼了?我虽然不爱干活,可是我也割了猪草,工分虽少,可我也养得起自己。不像某些人,下乡快一年了,活活干不了多少,还隔三差五伸手和父母要钱要票呢,哼,怎么好意思呢?
成年人了,我要是连自己都养活不起,我早就抹脖子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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