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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璟眼中笑意更浓。

“皇上若知道你这样评价,心中一定十分欢喜。”

两人难得聊得这样畅快,赵七和赵九两个劳工也在不懈的努力之下,将白洛筝要找的檀木盒子挖了出来。

盒子打开时,就见里面放着香囊、手帕、小孩子玩的拨浪鼓,还有一本泛了旧的手札。

当着众人的面,白洛筝翻开手札。

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潦草的字迹,旁边还画着一个怪怪的笑脸。

第一行字写道:我叫卓明月,年满五岁啦,从今日开始,正式开始写这本日记。

白洛筝将手札递到赵璟面前。

“王爷,要不要亲自过来检查一下,以免我带出什么不合规矩的东西,日后给咱们双方都带来麻烦。”

赵璟只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

“不必。”

白洛筝就猜他不会这么小气。

要是真把她娘当年记载的关于未来的东西拿过去看,她还没法解释呢。

既然心愿已经达成,白洛筝言而有信,请赵璟主仆三人去天下第一楼大吃了一顿。

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擦黑了。

简柔和梁红歌都在外面忙,只有卓明月在家研究新食谱。

白洛筝将手札拿到卓明月面前,“娘,仔细看看,你要找的,是不是这个?”

卓明月接过之后翻看两眼,歪扭又难看的毛笔记,果然是她孩提时留下的笔迹。

她登时面色大喜,“筝儿,你怎么找到的?你……”

刚说出一个你字,卓明月就要变脸。

“你这孩子,我不是警告你不准回镇国公府自找麻烦吗?”

“娘!”

白洛筝打断卓明月的话。

“这本手札,是平南王派人帮我挖的。有王爷在前面挡着,就算日后有人追究,也怪罪不到咱们头上。”

卓明月心里一惊,“此话当真?”

白洛筝笑道:“事关咱们一家的安危,我可不敢擅自开这种玩笑。放心吧娘,只拿回几本手札,不会有人上门找事。”

卓明月这才稍稍安心。

正要追问女儿为什么会与平南王走得这样近,在外面忙碌一整日的梁红歌与简柔一前一后踏进家门。

吃晚饭时,梁红歌带回一个让大家都很不开心的消息——敌国扰边了。

梁红歌对众人说:“事情发生在上个月,事发地点就在巫山。”

“这巫山位于大凤与南楚交界处,按地域划分,隶属于我大凤境内。”

“月余之前,一个药农上山采药,在巫山西北处发现了金矿。”

“可当地官员组织采矿时,不但遭到南楚阻截,还被南楚那边告知,那一带属于南楚管辖,整座金矿归南楚所有。”

卓明月气得差点摔飞手中的筷子,“南楚这般行径,与明抢有什么区别?”

随即又问:“朝廷就没有出手干预?”

梁红歌无奈叹气,“想必朝廷也是有心无力,那么一整座金矿,谁看了不眼红。但凡有能力阻止,朝廷也不会袖手旁观。”

简柔忍不住抱怨,“朝廷应该即刻发兵,将属于咱们的金矿给抢回来。”

梁红歌苦笑,“谈何容易?”

“南楚与北襄一样兵力雄厚,一旦双方兵戎相见,吃亏倒霉的只会是我们大凤。”

“朝廷也是为了无辜百姓的安危着想,才一忍再忍,次次都对敌国忍让。”

“以至于时间久了,周围国家都以为咱们大凤好欺负。”

“随便哪个弹丸小国,都敢在咱们头上踩一脚,着实可气。”卓明月越听越窝火,“没完没了的被人欺负,泱泱大凤,是不是迟早要被那些侵略者瓜分干净。”

想了想,又忍不住问:“朝廷近日连连征兵,难道一点用处也没有吗?”

未等梁红歌应声,白洛筝接口说道:“我大凤朝缺的从来不是人,而是用兵之道和先进的军资武器。”

梁红歌点头,“筝儿说得没错,自从凤朝当年战败,元气大损,军队建设及兵器制造一块已远远落后于南楚和北襄。”

“这也是为何每次大凤被人欺负,都选择默默忍受的主要结症。”

卓明月听了之后欲言又止,想要开口说些什么,最终闭紧嘴巴,一个字都没说。

白洛筝看出她娘脸上的异状,吃饭时没多问什么。待天色已晚各自回房,她溜进母亲的房间掩好房门。

直截了当的问:“娘,吃晚饭时,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面对女儿的询问,卓明月不知该如何说起。

于是,从柜子中取出手札,翻开其中一页递到白洛筝面前,“筝儿你看。”

白洛筝接过手札仔细端详。

这一页,字迹依旧写得歪歪扭扭。

作为现代人的卓明月,从小就不喜欢写毛笔字。

但这个时代没有钢笔、没有原珠笔、也没有水性笔。

无论她想记载什么,都只能用软趴趴的毛笔代替。

因此,写出来的字丑陋又难看。白洛筝辨认了很久,才勉强看懂上面的内容。

火器,硫磺,硝石,马兜铃,皂角子……

旁边还画了几个她从未见过的图案。

卓明月指着那些图案说道:“这些东西,在我们那个时代,叫做枪。”

“别看它外表不如刀剑慑人,杀伤力和毁灭程度却比刀剑厉害千百万倍。”

在女儿面前,卓明月从来不藏私。

“初来大凤那会儿,我整日游思妄想瞎琢磨,也经常在本子上记载千年后才会出现的东西。”

“可惜你娘我不是那个领域的专业人士,对枪枝构造及子弹原理了解有限。”

“不过,读书时看过一篇文章,才知道火药这种东西,早在许多年前就被发现。”“说起火药,起源于道家炼丹术,主要成份包括硝石,硫磺,木炭……”

在卓明月的讲述之下,白洛筝才知道,枪枝与弹药,是未来世界用于战争的重要武器。

火药爆炸所产生的杀伤力,人类几乎无法想象。

如果可以发明出枪枝弹药,那么,凤朝必会在未来若干年立于不败之地。

这一整晚,白洛筝睡得并不踏实,满脑子想的都是枪支、火药、炸弹这些陌生的字眼儿。

马上就快过年了,作为飞凤营的始创建者,白洛筝很有必要亲自去一趟营地,给新入伍的女兵们打打气。

对飞凤营的众将士来说,白洛筝就像神一般的存在。

虽然梁红歌才是带兵女将,但她不止一次告诉众人。没有白洛筝在朝堂上极力争取,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机会站在这里,成为飞凤营的一份子。

在此期间,白洛筝也经常会来飞凤营亲自指导女兵们的训练。

尤其是她独创的几套行军阵法,简直让围观之人叹为观止。

众人几乎可以想象,假以时日,当这些诡异莫测的阵法用于战争之上,将会给朝廷带来怎样的奇迹。

听说白二小姐莅临飞凤营,女兵们早早就准备好了迎接仪式。

白洛筝从来不会让众人失望,她每次来飞凤营,都会给营中的姐妹们带来福泽。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马上就要过年了,年节期间,她要求厨房必须连加三天肉。

除此之外,还自掏腰包,不计成本的向民间大量搜集蚕丝。

给这些在冬日训练的女兵们每人缝制一件蚕丝夹袄。

也怪白洛筝之前对凤朝的情况了解有限,不知道底层百姓连一件像样的冬衣都穿不上。

幸亏那日与母亲逛街时才意外得知,很多人穿在身上的厚重棉袄,里面塞的居然是粗麻和沙子。

众人闻得此言,无不惊喜欢呼。

蚕丝夹袄,对条件好的家庭来说不是梦想。

对普通人家的女子来说,那恐怕是她们穷其一生也得不到的奢侈之物。

就连梁红歌也没想到,筝儿居然给飞凤营的女兵提供这样优渥的福利。

“将士们……”

白洛筝对聚集过来的众人说道:“你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凤朝的栋梁与希望。”

“当你们通过考核,成为飞凤营的一份子时,你们的身份已经从女儿、妻子、或是母亲的角色,变成了我大凤朝坚不可摧的军人与战士。”

这一番话,听得众人热血沸腾。

军人与战士,多么伟大的称呼,这在从前,她们连想都不敢想。

可白洛筝却凭一己之力,改变了许多苦命女人的悲惨命运。

但凡有好好活下去的机会,谁愿意抛头露面,勇上战场?

人人都想过安逸的生活,但命运的不公、亲人的苛待、现实的残酷与无奈,让这些无路可走的姑娘们不得不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

当她们穿上戎装,拿起武器,像糙汉子一样走上校场接受严苛训练时。

多数人心里想的是混口饭吃,只要能活下去,其他一切都无所谓。

随着飞凤营的成立,这些得到尊重、得到厚待、并被赋予了民族荣誉感的女将士们才意识到,曾经的想法有多么荒唐又可笑

她们现在所获得的,是重生,是改变,是上天降下的福泽与恩赐。

谁说女子不能光耀门楣?

她们偏要与现实对抗,让曾经将她们踩在泥底肆意践踏尊严的男人们看看,女人也能撑起一片天。

有了白洛筝的鼓舞和礼物加持,飞凤营的将士们更加卖力的提高自己,恨不能早日一飞冲天、为朝廷争光。

吃午饭时,白洛筝捧着饭碗与几个性格豪爽的女兵坐在一起叙家常。

其他姑娘们也想凑过来与这位年纪不大,但能力超强的白二小姐套近乎。但她们不敢,很担心过激的行为会惹白二小姐不高兴。

其实姑娘们想多了,从前带过兵、打过仗的白洛筝从来都不会把身份地位这些虚无之物放在眼中。

她性格外向、为人豪爽,也会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考虑事情。

与她围坐在一起的几个姑娘,见白二小姐是发自内心的与她们攀谈,一个个都讲起了自己曾经的不幸遭遇。

“二小姐,我叫林招娣,今年十九岁,可我已经守寡三年了。”

说话的女子虽然长相一般,但生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大眼睛。

“可能要让诸位姐妹们见笑了,当年与我拜堂的,不是男人,而是一只鸡。”

“我那个所谓的丈夫是个痨病鬼,当日娶我本为冲喜。”

“他身体残疾不良于行,代他拜堂的便是一只大公鸡。”

“成亲当晚,那短命的男人便一命呜呼。”

“婆家人怪我克死了丈夫,从那之后,整日对我非打即骂,把我当成奴隶使唤。”

忆起过去,林招娣虽面带苦笑,眼中却迸发着对未来的希望。

“那个时候我总在想,为何我小小年纪这般苦命?”

“亲生爹娘厌我弃我,十两银子便把我卖给后来的婆家。”

“婆家人嫌我貌丑克夫,整日把我当奴隶欺辱。”

“公婆相继去世之后,我被小叔子赶出家门沦为乞丐。”“朝廷在这个时候征收女兵,我以为像我这种爹娘不疼,公婆不爱的可怜虫连面视的机会都没有。”

“可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不但被朝廷录取,还成了一营的营长。”

“每天有衣穿、有饭吃、有床睡,还有这么多好姐妹与我谈天说地、并肩作战……”

说着说着,林招娣竟流出了眼泪。

听到这番话的其他女兵似乎也想起了自身的经历,跟着林招娣一起哭起来。

白洛筝拍了拍林招娣的肩膀,“哭什么,不管从前的生活有多艰辛,从这一刻起,都将成为永远的过去。”

“姐妹们,从今往后,飞凤营就是你们的家。”

“你们永远都要铭记,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被奴役、被欺压、被苛待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

在白洛筝的鼓励之下,将士们神采飞扬、精神奕奕,恨不得立刻创一番成就,让世人对她们刮目相看。

从飞凤营离开时已近黄昏。

梁红歌与白洛筝寻了间环境不错的茶楼举杯对饮。

梁红歌笑着说:“筝儿,你每次莅临飞凤营,营中的将士们都会被你带动得情绪高涨、热血沸腾。”

“可惜你当初执意拒绝皇上赐封,死活不接受一官半职。”

“如若你肯任下巾帼将军这个职位,咱们飞凤营一定会比现在发展得还要迅速。”

白洛筝为自己与梁红歌各倒了一杯茶,笑着说:“与你投入的热情相比,红歌,我自愧不如。所以这份苦差,还是交给你来坐吧。”梁红歌哭笑不得,“多少人对这个位置心生觊觎,你把将它视为苦差。可千万不要让皇上听去,不然,咱们万岁爷怕是又要找借口发落于你。”

白洛筝挨皇上戒尺这件事,梁红歌是唯一的知情者。

那日筝儿被皇上单独留在宫中,梁红歌担心事情有变,苦守在宫外没有离开。

筝儿出来时,她连连询问发生了何事。

起初,筝儿死活不肯说。

后来在她的逼问之下才得知,筝儿居然被皇上赏了一顿戒尺。

梁红歌听后挺无语的。

这种如同对待调皮捣蛋小孩子的方式,真的是杀伐果断的晟元帝会做出来的事情吗?

同时也在心中猜测,晟元帝对筝儿,是不是动了暧昧的心思?此事涉及皇家秘辛,她不能问,也不敢问。

只能将这份猜测压在心里,并祈祷筝儿日后千万不要惹上麻烦。

白洛筝正要说些什么,忽听茶楼外传来异动。

她拉开窗子,顺着二楼朝下望去。

就见一支浩浩荡荡的异国队伍,从城南的方向朝这边走来。

梁红歌也扒着窗口往下看,待看清那一行人身穿的服饰,她口中念叨:“竟是南楚皇族。”

只见骑着枣红大马走在最前面的男子,年纪大概二十出头。

此人身材高大、容貌俊美,周身上下散发着邪气。

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

当白洛筝朝那男子望过去时,对方也在这时抬头,不偏不倚,正巧与白洛筝四目相对。

白洛筝非常确认自己从前并未见过此人。

但俊美男子那双轻佻又邪肆的眼睛,又仿佛在哪里见到过。

这个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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