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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送别
搞定了戚虎,杨梦龙很高兴。他对军事可谓一窍不通,仅有的一点军事知识,就是偶尔浏览各个军事网站,看几本军事小说获得的,除了初中一个星期,高中半个月的军训之外,他跟军队就再没有过交集了。现代军事理论他多少知道一些,什么网络战啊信息战啊斩首战啊特种战啊什么的,都知道,可是让他说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是照搬这些“经验”去练兵打仗,只怕他的下场比赵括、李景隆还惨。戚虎就不同了,他是一员打了一辈子仗的老将,已经摸清了这个时代的战争的规律,有他在,绝大多数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杨梦龙兴奋的看到,他的大业已经是万事俱备,就差人和钱了。
人嘛,没着落。舞阳千户所的军户们的战斗力和纪律性他领教过了,绝对是气死主帅的好材料,要不是有坚固的城墙可以倚仗,要不是已经被逼到了绝境,要不是有大笔银子作为士气提升道具,别说七八百人,就算七八千人,也会被塔布伦用区区三百骑冲个溃不成军,甚至还没有看到满洲八旗的军旗,便已经落荒而逃了,指望这样的熊兵去打仗,还不如指望老天爷大发慈悲,给他一艘银河战舰,电浆炮粒子炮反物质鱼雷一通狂轰滥炸炸平沈阳,干掉皇太极、多尔衮这些牛人来得现实些。他们能鼓起勇气跟敌军死战一场已经是人品大爆发了,杨梦龙可不敢奢望他们再爆发一次,算了,这些家伙只会种田,就让他们专心种田好了,打仗这种高技术含量的事情,就交给真正的内行来干吧。卢象升留给他的这一千多人倒不错,至少比那些军户强多了,带回去严加训练,应该可以练出一支能战之师,当然,前提是这些人马愿意跟他走,卢象升愿意把这些人马给他。钱嘛,倒是有几万两了,不过很遗憾,这几万两银子怕是没有一两能用到练兵上,修水渠,炼硫酸,造化肥,建炬钢高炉,哪一样不是要大量砸钱的?这几万两扔下去只怕还激不起个朵水花来呢!不行,必须再想办法搞点钱!
带着万事俱备,就差人和钱了的喜悦,杨梦龙和戚虎聊了一会儿,便各自回房睡大觉。
从筱雨芳的窗前走过的时候,杨梦龙看到蜡烛还没有灭,摇曳的烛光把一个美丽的影子投映到窗纸上,她在干什么?在看书还是在教筱君写字?
他停下了脚步。
那个没有小鸡鸡的太监来了之后,他忙得团团转,甚至没有时间对她说一句话,跟她分享自己的喜悦和成就。明天就要去京城了,而据吴永透露,后金主力已经撤离了京城,局势开始稳定了,她估计还得回筱家庄,这一别,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呢,真的很想跟她说说话。他抬起手想敲门,手指快触到门框的时候又停了下来。夜这么深了,她这么矜持的一个女孩子,肯定不会开门见他的,他不怕那些闲话,可是她怕,女孩子脸皮比谁都薄。当然,他的脸皮也厚不到哪里去,十八岁了还没有交过女朋友的人,脸皮能厚到哪里去?
他蹑手蹑脚的在门口踱起步来,几次想敲门或者叫她出来,都鼓不起勇气了。而房里,烛影摇曳,却寂静无声,她可能是看书看得入迷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门口有人吧。可怜的女孩子,生活的重担压得她透不过气来,只有钻进书卷中,她才能暂时忘却烦恼,得到一丝快乐,在逃往县城的时候,那么多东西都被她扔下了,唯独这书,一本都舍不得扔。筱家庄现在恐怕已经被烧成一片白地了,回筱家庄,只怕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以后的担子就更重了,她那单薄的肩膀扛得住吗?杨梦龙很想对她说,别怕,这副担子我替你扛,做回那个无忧无虑的你吧!是的,他很想跟她说这句话,现在就说。
可是房间里没有一点动静,他迟迟没能下定决心敲开这扇房门。他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朝代,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又莫名其妙的回去,真要是这样,那他非但没有帮到她,反而是害了她。
他对着那扇薄薄的门站了很久,最终又一次举起手,然后停在半空,没有敲下去,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轻手轻脚的走向自己的房间,推开门,然后进去,关上,蒙上被子,却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筱雨芳轻轻合上书卷,同样发出一丝低不可闻的叹息,平静如古井的眸底泛起一丝惆怅。
那个就爱咧嘴傻笑,露出四颗大白牙的傻瓜,为什么他就不敲门呢?
际遇真的是非常神奇的东西,一眨眼,这个几乎饿死在路边的家伙就成了朝廷命官,有好多人对他俯首听命了。他才十八岁,有着发泄不完的冲劲和野心,他有着远大的前程,他的人生注定是多姿多彩的,而她,只是深谷中一朵小小的花,花已开,可没人来。就这样罢……你有你的使命,我有我的宿命……就这样罢……
京城作为一个帝国的首都,有着其非凡的意义,入京自然不是什么小事,至少对于那些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杨梦龙直到五更天才合上眼,正迷迷糊糊,门被敲响了,接着是那个在他听来比野兽咆哮还要恐怖的声音……小杨将军打心里发出一声惨叫:“雅蠛蝶!”
又是方应秋这个瘟神。这个瘟神毫不客气的将还睡眼朦胧的他拖了出去,杨梦龙那两窝眼屎都还没有抠掉,他已经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冲着他灌输了N多关于京城的知识以及跟兵部官员打交道要注意的事项。可怜的小杨将军用牙签支着眼皮,强打精神听着他在滔滔不绝,这个该死的书呆子,怕老婆的软蛋,怎么懂这么多啊?该不会是从书本照搬过来的吧?
填鸭子似的填了一大堆京城攻略之后,杨梦龙像个木偶一样,在方应秋的支使之下开始收拾东西。自己的行李肯定是要带的,路费什么的也是少不了的,当然,最最重要的是,钱一定要带足,不把兵部那帮吸血鬼喂饱你就别想顺利拿到军籍,没有军籍的后果……请想想你丢了身份证之后的遭遇,没错,那玩意就相当于一名军官的身份证,没有它你什么都干不成。至于要花多少钱才够?一千两是下限,上不封顶!这让杨梦龙一阵肉痛,他豁出小命干掉一名白甲兵的赏银也才一千两啊,就这样喂了那帮官僚,真是操蛋!
最操蛋的是方逸之也掺合进来,把他支使得团团转,这个要准备,那个也不能少,搞得他一个头两个大!好不容易,终于准备好了,天也大亮了,吴永这个死太监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嚷嚷:“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就上路吧,时间不早了!”二话不说就出发,一行数十人骑马的骑马,乘车的乘车,浩浩荡荡的开出城门。沿途不少老百姓前来相送,都依依不舍,这让杨梦龙心里得意了一把,看样子他在这里还是挺有人缘的嘛!当然,当看到一个脸高高肿起,两贴密密麻麻的贴着几十张或青紫或黑红的五百元大钞的猪头躲在一边一脸怨毒的瞪着他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好了,特意骑马过去,揪住这个想跑的家伙,伸手在那肿得跟在水里泡了一个星期的猪膀胱一样的脸上用力捏了捏,笑嘻嘻的说:“王兄,你也来送我啊?咱们没有多少交情啊,你都能来送我,真是太有心了。”
王公子确实有心,把杨梦龙卸八块扔到锅里炸的心。可惜现在杨梦龙已经是朝廷官员了,最要命的是县令、钦差都在这里,就算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造次,只能压低声音说:“姓杨的,你别得意,我们山不转水转,终有一天你会落到我手里,到那时,我会让你生不如————”
啪!
一声脆响震惊全场,王公子的脸再一次狠狠的扇在杨梦龙的巴掌上,原地转了一圈,那优雅的姿势,那一缕从嘴角缓缓渗出的血丝,还有那个殷红的掌印,那委屈而愤怒的眼神,让大家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感性的美。杨梦龙甩了甩手掌,说:“有进步了啊,脸皮比昨天硬多了,把我的手掌都给硌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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