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飞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章 赏赐,明末混球,流光飞舞,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第七十章 赏赐
圣旨念完了,杨梦龙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还在好奇的瞅着那份圣旨,琢磨着是不是想办法将这份圣旨弄过来当传家宝。倒不是他对崇祯皇帝有多感恩,而是圣旨这玩意儿颇具收藏价值,放到二十一世纪,说它价值连城也不为过,将它弄过来当传家宝,传到两三百年后,子孙手头紧了拿出去卖,换个一千几百万不成问题吧?一个成功的老大不仅要想办法给小弟谋福利,还要想办法给子孙后代谋福利,朱元璋在这方面干得就相当出色。
方逸之可不知道这小子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念头,他已经被巨大的惊喜给砸昏了。他年纪不小了,又没有足以傲视群伦的才具,如果不出意外,他这辈子的成就也就这样了,了不起就是顶着个知府的头衔退休,可是一场血战,他的声名直达天听,被破格晋升为知府,还被赐予金刀锦袍,怎能不让他感激涕零!他深深的拜了下去,泪流满面,颤声叫:“臣,方逸之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杨梦龙跟着喊:“臣,杨梦龙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他也想挤出几滴猫尿来让自己演得更出彩一些,可惜泪腺实在欠发达,怎么挤都挤不出来,所以跟方逸之一比,他明显缺乏诚意。他还是眼巴巴的瞅着那份圣旨,希望那个死太监能把圣旨交给他。
可惜,死太监就是死太监,绝对不会做什么让你心情愉快的事情,笑眯眯的一句“方大人,恭喜你荣升知府了”,把圣旨双手交到方逸之手里,方逸之头都不敢抬,双手高高托着,再次谢恩,小心翼翼的站起来,把圣旨交给儿子,让他将圣旨小心收藏好。杨梦龙响亮的叹了一口气,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该死的死太监,为什么就不能把圣旨给他呢?为什么就不能把圣旨给他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他还不够格接旨。他一个平民老百姓,此前没有任何功名,只是在这场血战中表现得相当出色,又托了卢象升的福,这才幸运的进入了皇帝的视线。卫所军户是世袭的,当大头兵的子子孙孙都只能当大头兵,当千户的子子孙孙都是千户,现在张千户挂了,张千户的独子挂了,最重要的是这位仁兄临阵脱逃,激怒了崇祯皇帝,下令追究责任,这一家子传承了数代人的千户之职算是被撸掉了,可舞阳千户所还在,总得有人去当这个千户的,于是这个带着一群卫所兵就敢跟建奴玩命,砍了两个白甲兵,射死了一个牛录额真的亡命之徒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得,就你了!按说千户也不算小了,五品官呢,可是这年头武装在文官面前自动矮三级,连个县令都能把他收拾得服服贴贴,说白了,真正的芝麻官不是县令,而是千户。至于百户、什长这些,连芝麻官都不算。一边是正五品的知府大人,一边是芝麻大的千户,换了你是那个没有小鸡鸡的死太监,你会把圣旨给谁?
杨梦龙连升N级,方逸之也升了一级,崇祯难得的没有忘记那些杀敌有功的将士们,赏银如实发下,一级四十两,这个赏格真不算低。舞阳千户所的士兵斩获近二百级,得到赏银七八千两,堆在一起也算一座小银山了,杨梦龙盘算一下,啧啧,这七八千两,再加上自己得到的三千两,加起来就是一万多两啦,好嘛,现在有三万两的本钱了,可以做很多事情啦。
吴永见杨梦龙直勾勾的看着那一箱箱银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不免有些好笑。不过他倒没有觉得杨梦龙失礼,反而觉得这小子挺可爱的,是同道中人。他笑着说:“小杨将军,一共一万零五百两雪花银,三千两是你的,七千五百两是杀敌有功的将士的,你清点好,别弄错了。”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不用点了,我还信不过公公吗?来人,把银子搬下去!”挠了挠头,又补充:“这一万挂零的也挺别扭,公公这一路过来也挺不容易,那五百两就送给公公当酒钱吧。”
上道啊!
吴永都要冲杨梦龙竖一根大拇指了,好小子,真懂事,有前途!太监嘛,工资是少得可怜的,能混到刘瑾、魏忠贤那个地步,自有大把人争着抢着往你口袋里塞钱,级别低一点的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捞点好处,比如说帮犯了事的官员说几句话,给入京办事的官员开开后门什么的,都能捞到些好处。当然,这也要相当高的级别才办得到的,至少要在皇帝面前说得上话,否则想都别想。这一级也没有几个太监做得到,剩下的只好跑去当监军,当税监,当矿监,还有就是外出替皇家置办货物的时候在账目上做点小手脚,或者夹带一些私货中饱私囊,或者在传旨的时候收点好处了。定兴离京城足有近两百里路,又兵荒马乱的,千辛万苦跑到这里来传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了,杨梦龙一出手就是五百两雪花银,让吴永心里乐开了花,这么大方的主可真不多见!最难得的是看他那随意的表情,似乎这钱就是吴永应得的,没有半点孝敬的意味,吴永可谓拿得理直气壮!
其实,这是杨梦龙的老习惯了,每次去酒店去饭店吃完饭,他总要随手给点小费的……只是这次小费给得似乎有点多了,让一旁的方逸之都跟着替他肉痛了一把。
得了一大笔孝敬的吴永心情舒畅,笑眯眯的叫:“来人啊,把皇上赐给方大人和小杨将军的东西拿过来!”
几名缇骑齐声应是,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看到他们和几个小太监排成一队走了进来,太监手里高高托起银盘,里面放着两件真丝织成的紫色锦袍,而缇骑手里则捧着金刀和金枪。这四样东西都是镶金饰银,华丽之极,尤其是那把金刀,看上去金光闪闪,贵气逼人,杨梦龙暗想要是让军队拿这样的兵器上战场可就糟糕了,那简直就是变相的给敌军打下去的动力嘛!倒是那支金枪挺有意思,长近四米,枪杆遍体呈银色,点缀着点点碎金,煞是好看,精钢打造的枪头长一尺,锋锐无比,那凌厉的杀气表明这不是装饰品,而是一件杀人利器!他伸手接过,一掂量,脸上泛起浓浓的失望。才十三斤七两重,哪里是什么金枪,不过就是一件兵器罢了!他还以为金枪就是黄金打造的长枪,这回发财了呢,没想到空欢喜了一场,该死的崇祯,就会骗人,讨厌,讨厌!
吴永似乎看出他心中的失望,赶紧解释:“这是开平王常遇春爱用的丈八软钢枪!”
杨梦龙瞅着手里的兵器:“丈八软钢枪?”掂着枪杆,哪里是什么软钢制成的啊,明明就是木制的嘛,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碰到这么个白痴,吴永也只好自认倒霉,耐着性子给他解释:“开元王常遇春武艺超群,一杆长枪打遍天下无敌手,立下了赫赫战功。他在从军之后发现军中所用的长枪长矛在骑战中都使得不顺手,不是枪杆硬脆就是重量不均,持枪冲阵时费力,便召集大批工匠,命他们效仿古法复制马槊这一骑战第一利器,以供他及麾下爱将使用。只是马槊在宋代便已经失传,想要复制,谈何容易?再加上工艺复杂,成本高昂,耗时也长,开元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做出了三百根,装备三百名弓马娴熟的冲阵之士。每逢大战,开元王必身先士卒,而那三百冲阵之士就紧随其后,像一把利剑将敌阵从中劈开,锐不可挡,令敌军为之胆寒!就这样,开元王还是不满意,认为比起马槊来仍然有差距,但是工匠们已经无力再改进了。后来开元王英年早逝,就没有再制造这种昂贵的骑战利器,这三百根丈八软钢枪被他麾下将士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又由于种种原因,大多都不见了,现存不过十几根而已,可谓珍贵之极!”他顿了顿,看着杨梦龙,别有深意的说:“皇上赐你金枪,是希望你能成为开元王那样勇猛无敌的猛将,小杨将军,你可不要辜负了皇上的厚望啊!”原来此软非彼软!杨梦龙哭笑不得的发现,自己想歪了,软钢枪,并不是说是用软钢制成枪杆的长枪,而是枪杆柔软有弹性的钢枪,靠,让那个死太监给鄙视了!他抖抖长枪,别说,还挺顺手的,开国名将常遇春爱用的武器,这个噱头够大的,他喜欢。明朝的开国功臣可谓阵容华丽,谋臣似雨,猛将如云,刘伯温、李善长、李文忠、徐达、傅有德、冯胜、蓝玉……都是光耀千秋的名字,在他们当中,常遇春也许不是最足智多谋的,但绝对是攻击力最强悍的,他自加入朱元彰的团体之后,一直是先锋,战陈友谅,战张士诚,击灭元廷,横扫大漠,永远冲在最前面,像一把利剑,快如闪电,敌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刺入对方的咽喉,令敌人胆寒。身为君王,哪个不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像常遇春那样的绝世名将?现在明朝人才凋零,文臣里面还有几个可以撑一撑场面,武将却没有拿得出手的人物了,连战连败之下,崇祯也祈祷上苍也给自己一个常遇春,实在不行,给个盛庸也行。杨梦龙连斩两员白甲将,射杀后金牛录额真,这强悍的表现令崇祯大喜过望,认定他就是自己的常遇春,赐下了一杆丈八软钢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