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 爱吃猪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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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晃,过了两年。
在这期间胡霁色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顺,要有什么,也是村里那些鸡毛蒜皮吵吵闹闹的事。
在经历过被天家劫为人质,以及差点被江匪弄死以后,这些事儿就显得很日常了。
兰氏生了个小闺女,起了个名儿叫胡舒和,小名儿叫小麦穗。
人家背地里有说胡丰年命中无子的,但胡丰年每天乐得跟什么似的,把小麦穗当成眼珠子疼。
真的,小麦穗都生了两年了,他还是那么乐。
对了,安南儿也留了下来。
当时江月泓派人来接她的时候,她正好发了水痘,根本上不了路。
那江月泓的人也不能一直在这儿等她啊,逗留久了会引起人家的怀疑。
于是她就留了下来。
起初在乡下,她还各种不适应闹笑话,养了一阵子之后,天天跟着胡麦田去作坊干活,跟着兰氏做饭。跟村里的大媳妇小姑娘也都混熟了,平时盘腿就能上炕,整个一乡下小媳妇的样儿。
就她现在这样,说她以前是宫里的妃子都没人相信。还是位份颇高的嫔位,她自己偷偷跟胡霁色吹牛说是正二品,位同尚书。
她这么说的时候胡霁色就笑话她:“人家尚书郎有府邸,有妻妾成群,你有什么什么啊?”
安南儿就哭丧着脸道:“我啥也没有,我自己就是人家的妾。”
那样子把胡霁色给笑得不行。
再有就是经过两年的建设,胡家的院子已经建得非常完善。屋子新起了两座,一间做了诊疗室,一间胡霁色原本想搬过去单独住。
但无奈安南儿说自己怕鬼,死活要跟着一起过去,胡霁色只好就把那房子空着做客房了。
除了非要粘着胡霁色睡觉这一点,这丫头似乎也没给他们添别的麻烦,相反里里外外还帮得上不少忙。
这天一早,她跟着胡霁色一起鸡鸣而起,然后有样学样地打了一套广播体操,自己拎着个篮子就要走。
胡霁色莫名其妙:“哪儿去啊?”
安南儿道:“钱大叔说给我留了个大蹄膀,叫我早点去拿,我怕去晚了被人抢走了。”
胡霁色吃惊地笑了:“你咋又邀了蹄膀呢?”
安南儿有点脸红,道:“我跟兰婶说,她有时候忘了,我又不好意思催。不如自己去定一个。”
她超爱吃猪脚汤,又不好意思天天要,干脆就自己去定。
其实她在胡家作坊帮忙,胡霁色意思意思也给她发点薪水。但估摸着她半个月的薪水都花在买蹄膀上了,这个年代可不是谁都天天吃肉的。
胡霁色想了想,道:“那你等等,我屋里新做的那套艾草护膝,你正好送去给孙大伯。”
眼下天气渐渐又冷了,丽婉的爹腿脚一直不好。胡霁色试着用石灰做了一套自热的,夹着艾草的护膝,让他发病的时候用。
她耐心地告诉安南儿这个该怎么用,让她正好带过去给人家。
安南儿听了就十分高兴,捧着那对护膝自言自语地道:“那钱大叔该给我蹄膀便宜点。”
胡霁色:“……”
安南儿脸一红,道:“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吃不起燕窝吃点蹄膀不行啊?我自己挣的钱。”
哟,瞧瞧这理直气壮的小样儿。
胡霁色笑道:“看看不行啊?猪蹄吃多了,瞧你这满脸都是胶原蛋白,好看啊。”
跟了胡霁色那么久,她也知道“胶原蛋白”是啥意思了,得意地摸了摸脸,提着小篮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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