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饭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五十八章 胡大夫大有来头,农门医女背靠王爷好乘凉,白饭饭,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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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接近尾声,村里就开始浩浩荡荡地挖地准备建水利。

江月白开始不再天天往城里跑,两天里总会有一天留在村里。

除此之外,江月泓也不再满山转悠了,而是领着厉竹山开始勤快地加入了苦力队伍。

兰氏一向疼爱江月泓,第一天出工回来,看到他身上的衣服都因为干活而挂破了,心疼得给他炖了好大一只山鸡,还连夜给他做了一身适合干活的新衣服。

江月白见了以后,非常“委婉”地提醒了一下胡霁色。

“天气渐渐开始热了,我的衣服都挺不适合干活的。”

胡霁色从医书里抬头看了他一眼,道:“还好吧?你也不大干体力活。”

他的任务主要不是到处督工吗?

江月白道:“跑来跑去挺热的。”

“那你少穿点?”胡霁色道,“也不用穿三层吧?”

这个时代的一大特点就是,无论什么季节,只要外出,衣服最少三层起。

底衣,中衣,外衣,缺一不可。

贼烦人。

江月白想了一下:“我记得过年那会儿买了不少布?”

胡霁色终于又抬起头,道:“你是不是想要新衣服?”

江月白的脸色非常自然:“是啊。”

“……行。”

反正又不是她做。

正取笑江月白小孩子气,满头是汗的茂林突然跑了进来。

“姐!那个胖乎乎的大叔又来了!”

啥?

胡霁色抬起头,结果就看到灰头土脸的金掌柜从外头走了进来。

她连忙站了起来,道:“您怎么来了?”

又对小茂林道:“这是金叔叔。”

刚才还叫人“胖乎乎的大叔”的小茂林立刻乖巧地道:“金叔叔!我是胡霁色的亲弟弟,我叫胡茂林!”

金掌柜明显是个喜欢孩子,顿时笑容满面,忍不住开始伸手摸孩子的头。

“真伶俐”,金掌柜笑道,“胆子也很大。茂林,你是跟着爹和姐姐学医吗?”

小茂林口齿清晰地道:“是!姐姐教我认了许多字,我都已经记住了。姐姐说可以缓缓送我去学堂。我喜欢药材,所以就先在家里认药!”

胡霁色笑道:“现在送过去也是启蒙,在家里我也能教一些,看他喜欢在药材堆里打转,就寻思着先不送去学堂了。”

金掌柜乐得合不拢嘴:“茂林,你多大了来着?”

小茂林伸出手指:“五岁!”

“这可不得了,口齿伶俐,又识字又能认药”,金掌柜笑道,“我认得城里济世堂的名医,听说跟你们还是同乡,要不要介绍茂林去给他当徒弟?”

胡霁色愣了一下,就开始琢磨着该怎么拒绝。

这对于乡下赤脚大夫家的孩子来说,是极其难得的机会,金掌柜绝对是出于好心和对孩子的喜爱。

可胡霁色倒不大想把茂林送到城里去。

一方面,以她自己的专业判断,胡丰年的医术绝对是很高的了,城里那个名医就算比他强,恐怕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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