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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金镯子呢,那能值不少钱了。可以吃喝玩乐好一阵子了。
他们心里肯定在盘算着,等除了锦衣卫衙门,一定要好好的敲他一顿吃喝。
小混混接着说:“我把镯子拿回去之后,左看右看,感觉镯子还挺精致的,就想着拿去当铺去当了,肯定比直接掰开当金子用,更值钱一点。”
小混混挺会算账过日子的。
于是他就拿着那个捡来的金镯子去了当铺。
然后一问,这镯子能当多少钱?
众所周知,当铺这种地方,无论你有多么好的东西,也绝对不可能给你高价的。
这一点谢春晓非常有发言权,因为她哥哥谢明知就是这样一个奸商。他买来的东西,全是垃圾,能给个三瓜两枣就已经是亏大发了。
可是那些东西在他手里过一下,卖出去的时候,可都是精品中的精品,都是忍痛割爱,都是看你是有缘人,所以给你骨折价。
反正上嘴唇碰下嘴唇,变脸比翻书还快。
幸亏他对着自家人不是这样的嘴脸,要不然的话,肯定早就被爹打死了。
小混混一听伙计报的价格,当时就不乐意。
那么大个金镯子,可是金的啊,换成银子,就给十两?
这不是抢钱吗?
小混混说:“我觉得当铺掌柜糊弄我,就没卖给他。可是我对这个东西也不懂,也不知道它值多少钱,于是我就想着,去找个首饰铺子问一问。”
然后小混混就随便找了家首饰铺子,问问价格。
可是他这个镯子毕竟来历不明,多少还是有点心虚的。大店不敢去,去了家小店,跟掌柜的还有点熟悉的。
没想到,这镯子一拿出来,掌柜的就认出来了。
这镯子,正是他们铺子卖出去的。
小混混说:“当时我有点紧张,但是掌柜没说什么,只是感慨了一句,开山就是有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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