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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四十七章 番外篇——还会记恨我吗?
我坐在一辆汽车上,窗外的光线慢慢的从明亮变成黯淡,又渐渐的黑透。
跳跃的车灯光束下,风景依旧很好看。
崎岖的山路上,车子的一边是刀削一般暗青色的峭壁,另一边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
别说是看一眼了,就连想想都感觉心惊胆战,脑袋发晕。
这一路上,满眼都是各种叫不上名字来的参天古树,把山路遮的一片阴凉。
车子里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德福。
我认识他,并且在我不犯疯病的时候,可以清楚的记得他的名字。
他是那若兰的朋友,嗯,确切一点儿说,他是那府的管家。
他叫那若兰是大少爷,叫我二少爷。
我不知道这个称呼到底是怎么来的,大概是看在那若兰的面子上吧,所以他对我的态度也显的很尊重。
但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我的脑子不灵光之前,我跟德福之间应该是有过很密切的交集。
或许是他曾经对我有恩,比如说,救过我的命之类的。
也或许……
是有仇,很深很深的仇。
不然我也不可能如此清楚的记得他,这个名字在我心中的印象,甚至不比任诗雨要轻多少。
每年的今天,德福都会开着车到我家里,接我去一个距离中州很遥远的地方。
那里叫做滇南,需要从中州开很久的车才能到,最快也要一天多时间。
所以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差不多要到明天的中午或者是下午,甚至是晚上了。
德福一共带我来了滇南几次,我也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出发的日子是农历的六月初七,之前的一天我还很忙,因为那是任诗雨的生日。
每年接近六月初六的头几天,我都会翻出手机,挨个拨出上边记着的电话号码。
不管我记不记得对方是谁,都会邀请他们来我家吃顿饭。
虽然我做菜的手艺还凑合,但跟那若兰家的厨子是没法比。
所以每次我都会叮嘱那若兰,把他家最好的厨子一起带过来,顺便也厚颜无耻的让他按照菜单准备各种所需的昂贵食材。
那若兰照例会骂我几句,隔着电话我都能脑补出一支手指头比划出来的兰花。
“小猴儿崽子,你这是又来打土豪分田地,腆着脸皮吃大户了是吧?平日里人家给你送钱送东西,你都一概原样退回,连包裹都不肯打开。可一到了诗雨那丫头的好日子,你就恨不能把人家给搜刮干净喽。好好好,不就是一顿吃食儿吗?说的就跟你师兄请不起似的。得嘞,你就甭管了,明儿个一准儿给你安排的妥妥帖帖的,比伺候老佛爷还上三分心,成不成?哎,你叨叨完了吧,赶紧的,让我内小活祖宗接电话,人家都想死她了。”
我笑着喊来在院子里蹦跳玩耍的闺女,把电话递给她。
“兰爸爸~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吖?”
我闺女抢过手机,那甜甜的嗓音简直都能把那若兰给化成一滩水。
到了正日子那天,我会把家里所有的桌子都搬到院子里,拼成一大张。
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精美菜品,等那若兰家的厨子忙活完了,我会走进厨房,煮一锅鸡蛋面,盛上一碗放在任诗雨坐的位子上。
每年都是如此,这碗鸡蛋面必须是我亲手来做,因为这是任诗雨最喜欢吃的东西。
客人来的很多,把小院挤的满满当当的。
有的人我能记住,有的人我却记不住了。
我闺女的位子在任诗雨的左手边,但她压根儿就坐不住,没几秒钟就会黏糊到那若兰身上,撒着娇让他搛来喜欢吃的菜。
任诗雨的右手边,一共坐着四个人,我管他们叫“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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