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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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肯定早知道了。”
“什么意思?”孟杨一脸愠怒。
“我说,她肯定早知道了,柏嘉是个聪明人,我没什么事情是瞒得过她的。”郑迟撇下孟杨,推开器材仓库的门,看了下走廊上空荡荡的,便朝着医院出口走去。
“郑作家,开始了!”
响亮的嗓门打断了郑迟的神游。他吓了一跳,抬头看是张文妹一脸神采飞扬站在他面前。
“记得,要说得大声!”
你嗓门大,不如你来开这发布会吧。郑迟心里嘟囔着。
他侧身走出书堆,对下面的女读者们招手示意,文艺女青年们脸上瞬间都堆上了爱子心切的笑容。
今天按照张文妹的指示,郑迟穿了一身白西装,他对着某处的镜面玻璃看了眼,觉得自己像个吃软饭的傻子。呸呸,自己可不就是个吃软饭的傻子,郑迟心想。
郑迟还不死心,往人群里扫了一眼,依然没有柏嘉的身影。
有女读者举手,张文妹得意扬扬地用手指着,有种翻牌子的感觉。
“郑老师,恭喜您出了第八本书了。其实我一直想对您说,很喜欢您的文字,充满了一种奇特的生命力,好像,黑暗里开出的花朵。”
郑迟露牙微笑,心里也确实觉得好笑:“哦,谢谢。”
“请问您平时都是怎么构思创作的呢?”
“嗯……我有个习惯,就是随身带一支录音笔。看到什么,就用录音笔把那一刻关于那个人、那件事的所思所想录下来。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胡思乱想,比如我看见一个人正要过马路,我会想,也许他正在逃亡。怎么说呢,你也形容得挺对的,黑暗里开出的花朵,那些都是我自己心里很古怪的念头,正好就用来写悬疑推理小说。”
“您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是谁呢?”
郑迟想了想,这种问题,不必把心里话说出来:“劳伦斯·布洛克。《八百万种死法》,你们看过吗?”
底下的读者们交头接耳了一番。
“女生很少会喜欢劳伦斯·布洛克,还是看阿加莎克里斯蒂什么的比较多吧。”
偏就有人不甘示弱。
“看过,里面有个酒鬼侦探。”
“对,那个颓废的游荡在纽约街头的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福尔摩斯可以带着助手华生拿着高额报酬追查凶犯;马普尔小姐可以坐在安乐椅中喝着下午茶分析案情;但马修斯卡德是孤独的,他一无所有,只有酒精和女人可以让他暂时麻痹自己。”
女读者们仰慕地看着郑迟。
郑迟站起来,手插口袋继续:“‘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在马修的推理过程中,越是接近真相,也就越让他看到自己内心的黑暗。我喜欢劳伦斯·布洛克,就是因为,他笔下的马修一边探案,一边也完成自我救赎。”
女人们虔诚地静静听着。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我能够忘记所有的哀伤。”郑迟嘴上这么说着,心里也有几分沉醉。柏嘉为什么不来呢,他很想她出现,想让她明白自己的小叛逆小倔强,干的那些他自己觉得无伤大雅的荒唐事,其实都是为了引起她的关注。
真是个谜一样的女人啊。
紧邻的美食作家场子忽然爆出了笑声。
“如果不敢在桌子底下直接抓手,那不如就点点有性暗示的菜。你看我们国家的文人,最喜欢的就是什么西施舌啊,西施乳啊,美人肝啊……说到底,都是性暗示啊!所以各位,想有第二春,还得看我的新书,怎样用食物发出舌尖上的心动信号!”
围观妇女们一阵大笑。
“要增进夫妻感情,一定要用食物去勾引他!得到他的胃,就得到他的心。可关键是,大家都忽略了一点。人的口味是多变的呀。谁会吃一个菜吃到天荒地老啊?所以!夫妻相处之道就是,要让他每天吃到不同的好味道,他才不会被隔壁邻居家的饭菜香勾走。我真的不是开玩笑的,你问问你老公,他小时候觉得哪里的饭最好吃?一定是别人家的香啊!男人至死是少年!”
胖子的言论再次引发出大笑。
他确实够大声,每个字在这里都能被听得一清二楚。
郑迟皱起眉头,心想,真是个小丑。
“好了,时间不多了,我们向郑迟老师提问最后一个问题吧。”关键时刻,张文妹总会救他。
习惯性被女人拯救,也不是什么坏事,她们骨子里斩钉截铁,比任何人都强大。郑迟松了口气。
人群里有人举手,张文妹点名道:“那位漂亮的女士,话筒给您。”
郑迟又看了看表,已近五点。跟人说了那么多无意义的废话,时间就这么流逝过去,他满心沮丧。
“想问为什么迄今为止的每一本书,扉页都写着‘献给Y’?”
郑迟抬起头来。
女人穿着深酒红色丝绸衬衫,胸前的荷叶有如一朵舒展的玫瑰。洪柚从椅子上站起来,对郑迟露出微笑。
郑迟犹豫了一下:“东野圭吾最有名的小说叫作《嫌疑人X的献身》,启用了这个字母代号的概念。写悬疑推理,最有趣的就是未知,Y是比X更远一点的未知,我希望我的读者是我未知的,我的生活也是我未知的,不需要定性任何东西,现有的一切也不重要,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呢。”
洪柚微笑着鼓掌,其他读者也跟着鼓起掌来。
郑迟坚持自己开香槟。婚前柏嘉教过他,发出砰的一声是粗俗的,必须不动声色地按住木塞,慢慢转动瓶身,以大力抵住喷薄而出的气体,最后发出一声轻咝,那才是正确的方法。
老婆说的,必然是对的。之后两人要喝香槟,郑迟都不让服务生动手,一定得自己来。
今天也是轻轻的咝声,有如叹息。对面坐着的洪柚,知情识趣地赞美他:“开得不错啊。”
“都是我太太训练出来的。”
菜陆续上桌,洪柚笑吟吟地看着郑迟,两人隔着桌子聊着天。
郑迟客气地举杯,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谢谢你特地来我发布会捧场。”
“我不是特地,我是去参加隔壁那个美食作家的发布会,碰巧看到你也在这里。”
郑迟忽然尴尬,杯子停在半空中。洪柚看他怔住,便用自己的杯子碰了一下他的杯沿,发出清脆声响:“骗你的,当然是直奔你来的。”
郑迟转尴尬为笑容,心里却一闪而过一个念头。她当然是多年前的那个熟悉的洪柚,但为什么,刚才的举动,倒是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他苦苦思索着。
“大作家开了这么成功的发布会,之后也不跟自己太太庆祝一下吗?”
“她放我鸽子了。”
“哟,那我可是捡了个漏。”
两个侍者走到桌边上菜,端来两个银色盖子盖住的盘子,一二三,两人一起掀,呈现在眼前的是两只烤得脆嫩的乳鸽。
洪柚扑哧一声笑出来。侍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脸莫名,郑迟示意没事。
“吃吧吃吧,这也是这个餐厅的名菜了。”
“我以为,这是你老婆专点给你的名菜。”
郑迟抬眼看了下洪柚,这女人跟多年前一样,美艳而咄咄逼人。他迅速低下了头:“她吃素,也不会点这些个。”
洪柚点点头:“哦,这么节制。”
郑迟忽然不接茬儿了。洪柚只能陪着他,沉默地专注吃鸽子。
“对了,上次在医院,我看到你了。”
郑迟的手微颤了一下:“什么时候?”
“大年三十那天晚上,”洪柚的脑子飞快转着,“双清潭医院,我正好去办个事。”
“你说大年三十那天。”郑迟回忆着,“哦,我太太是那家医院的医生,忽然被叫去做个紧急手术。”
“那天医院出事了,你知道吗?”
郑迟皱着眉头,切割着鸽子腿:“知道。说起来,她就是去给那个被袭击的医生,去做手术……我不放心她的情绪,所以就去陪她。”
洪柚仔仔细细打量着郑迟的表情,灯光下,他似乎只是对那只难卸的鸽子腿犯了愁。
“头没什么可吃的吧?”洪柚接近恶作剧地问。
郑迟终于抬起头来:“你说什么?”
洪柚用手拿起鸽子的头部:“我说,鸽子的头没什么可吃的吧。你比较懂嘛。”
“他们就不应该把头一起上来。”郑迟用了张餐巾纸把那颗头包了起来。
“那天你怎么会也在呢?”
“我给一个客户送东西。”
“客户?”
“她是这边的住院病人。”
郑迟停顿了一秒钟:“你现在做什么生意?”
“我哪做得了生意。就是在做高级家政,说得好听点,是服务固定客户的管家,说得直白点,也就是活儿比较好的保姆。”
“这个职业其实挺有前途的。”
“你不用安慰我。我不爱读书,所以到不了你这样。”
“我也没怎样,乡下人到了上海,拼尽全力也不过是个三流作家。”
洪柚爽朗地笑起来,郑迟反而觉得放松了点。
洪柚用叉子扒拉着盆子里的配菜:“其实你说得挺对的。”
“什么?”
“小时候你说的,我就没有什么梦想。”
郑迟想起了什么,开始微笑:“你说你就想赚钱。”
“你都记得啊。”
“我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郑迟有点认真地回答。洪柚莫名有点感动,她沉默了。郑迟赶快岔开话题:“那你这些年,赚到钱了吗?”
“我活儿好,嘴又紧,确实赚到一些。”
郑迟点点头:“高级家政,最重要的是保守秘密。”
“是啊。以心换钱。”
“信你,看你现在的样子,挺滋润的。”
“嗨,老了,都化的妆。”
郑迟终于彻底松弛下来,他托腮看着洪柚:“我当然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其实现在跟那时候也差不多……”
还没上甜品,郑迟想要出去抽根烟,洪柚体贴地说:“我陪你去。”
夜里风大,两人找了个墙角,郑迟点上一根烟,要再递给洪柚一根。洪柚摆摆手:“我不抽烟。”
郑迟不好意思地笑了:“习惯了,我老婆烟瘾大。”
洪柚披了件外套,没穿上,露出里面的深红绸缎,在暗夜中形成一片胸前的小小光影。配合着她涂的深暗红色嘴唇,在旁边晃悠的保安也忍不住看一眼。
郑迟想了想,又开启了新话题:“那你现在住哪?”
“你要知道这个干吗?”
“就问问。”
“你是不是喝醉了?”
“那怎么可能。”
“你喝这么多,你老婆这边,真的不用交代一下?”
“她可能还在娘家吧。”
郑迟忽然显得很沮丧。而洪柚也被这句话戳了一下,她喃喃自语着:“真好,还有娘家。”
郑迟的烟抽了一半,洪柚似乎已经觉得无聊了。她换了个姿势,高跟鞋在人行道的细沿上晃晃悠悠地走成一条直线。
“这些年我一直没跟你说出口的,洪柚。”郑迟好像鼓起了勇气,“你妈妈的事,我真的觉得很抱歉。”
听着这话,洪柚忽然脚一软,郑迟赶快上前扶她,但洪柚却只是抓住他的肩,在那道细沿上站稳了。郑迟在人行道下,就这么被她摁着,洪柚个子高挑,郑迟处于下风,看上去反而比她差了一截。
“那都过去了,也不是你的错。”
“但我一直不能放过自己。”
“这种文艺的话,你说给别人去听吧。”
洪柚笑起来,似乎真的把过去所有的事都放下了。但郑迟却认真起来:“其实医院出事那天晚上,我受了很大的刺激。”
“怎么?”
“你想,也是大年三十,也是一样多的血……”
“你看上去是不太对劲,”洪柚怜爱地看着郑迟,“那天我叫了你一声,但你好像完全没听到。”
“也只有你能理解了,那个场景刻在我脑子里,我没办法忘记。”
洪柚忽然伸手捂住了郑迟的嘴。这一时刻,她忽然发现他的框架眼镜歪了。洪柚摘掉他的眼镜,调整了下眼镜腿儿,再给他戴回去。
郑迟的记忆瞬间回到了从前。
平风中学。
比洪柚矮一头的郑迟,小脸上架了副戴歪的眼镜。洪柚微笑着摘掉他的眼镜,擦了擦镜片,调整了下眼镜腿儿,再给他戴回去。
“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孩子,”洪柚一字一句地说,“怎么可能懂大人的事。”
郑迟不知不觉握住了她的手,有如握住了救命稻草。洪柚的手温热而柔软,跟柏嘉冰冷细瘦的手不一样。
“就让那些事都过去吧。”洪柚突然又松开了与郑迟紧握的双手,笑嘻嘻地转身往回走,似乎是外面太冷她待不住了,又似乎是她迫不及待要尝尝已经准备好的甜品。
黑夜中,她润泽的脸和胸前旖旎的深红,无声地指引着郑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郑迟毫不迟疑地踩灭烟头,尾随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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