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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云一脸嫌弃。
“娘子到底要带我去何处?”她终于忍不住道。
张玲珑看着她,冷笑一声。
“怎么,”她说,“这便受不了了么?我可要告诉你,马市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几乎每日都要走一趟的,你若觉得你身娇肉贵,就早早识相将婚事推了。莫以为得了我父亲青眼便可成事。没那样的好事,我的婚事我说了才算!”
晚云愣了愣,登时哭笑不得。
搞了半天,原来她是来拒婚的。
“娘子放心好了。”晚云随即道,“此事不过是令尊主张,我舅父不曾答应,我也不曾答应。”
张玲珑似乎没想到他会回答得如此干脆,目光定了定。
“当真?”她怀疑道。
“自是当真。”晚云无奈,“娘子可带我去别处么,这里当真是熏死人了。”
*
离马市不远,有一处小寺院。门外的空地上,一棵大树的叶子早已经落尽,枝条光秃秃的。
晚云的鞋子底下沾了一层马粪,她皱着眉,在地上摩擦,却怎么也擦不干净。
张玲珑见状,道:“鞋子脱下来。”
晚云看了看她,依言将鞋子脱了。
张玲珑一手提起他的鞋,一手麻溜地抓起一把草,胡乱擦去鞋底的秽物。接着,又让她脱下另一只,接着擦。
晚云坐在一块条石上,看着她,不由好奇。
“娘子堂堂参军家的闺秀,怎会做这些活?”她问。
张玲珑不以为然:“做这些活有什么难,我父亲的坐骑,都是我伺候的。”
晚云更加惊奇:“你伺候马匹?家中的仆人呢?”
“他们伺候不好。”说到这个,张玲珑有些得意,“我有好几匹马,每一匹都是我亲自到马市里挑选的,养得膘肥体壮,无人不夸。”
晚云明白过来。心想好个张冼,平日看着一本正经,教出个女儿全无闺秀的样子,不但视男女大防为无物,癖好还特殊得很,别家闺秀喜欢绣花,她喜欢养马……
似乎察觉到了晚云的心思,张玲珑瞪起眼:“你与别人一样,都觉得我粗鄙么?”
晚云一愣,忙道:“非也非也,不过觉得娘子能干罢了。河西之地,果然巾帼不让须眉,教人心生敬佩。”
这话让人听的舒服,张玲珑的脸色变得好看起来。
“那是自然。”她昂着头,一脸骄傲,“我还不会写字便已经学会了骑马,若是个男儿,当下也必定到齐王殿下的营中去了。”
蓦地听她提到裴渊,晚云心头一动。
“哦?”她说,“你才十几岁,便已经想参军?”
“十几岁怎么了,我父亲当年也是十几岁入的行伍。”
“你钦慕齐王?”
张玲珑奇怪地看她一眼:“那可是齐王,谁不钦慕?”
这话说得理所当然。裴渊在河西确实名望深厚,无论何人,谈起他都是一副崇敬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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