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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流落民间时,在乌衣巷被一个贱籍之女所救。

那女子年老色衰,太子为答谢恩情,给了她金银珠宝,赠香车豪宅,安享晚年。

重来一世,我马不停蹄第一个赶往巷口,看着奄奄一息的太子。

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我了。

可我跟她不一样,除了金钱,我还想要一个血脉连心的孩子。

看着年轻俊美,此刻中了药的太子,我心动了。

1

在乌衣巷发现萧策时,我几乎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

为了等这一天,我专门自学了医术,就是预备着救受伤的他。

前世,在乌衣巷口第一个捡到萧策的,是我的北邻居,卖炊饼的林老太。

老太太把他捡回家,悉心照顾,哪知三个月过去,有官兵来找到了男人。

这才知道他是当今微服私访的太子。

为报答恩情,萧策离开乌衣巷之前,特赐了老妪百箱珠宝,还赠了香车豪宅,颐养天年。

而我则眼睁睁看着我的邻居搬去了大别野,不到半年就寿终正寝了。

岂有此理,这泼天的富贵岂不浪费!

而我吃着糠咽菜,卖着小茶叶,当了一辈子自梳女,没有嫁人。

没想到再睁眼时,我重生了。

此刻,躺在墙角的男人容貌俊美,遍体鳞伤,像一只折颈的仙鹤,一丝生气也无。

我颤抖着上前试探他的鼻息。

太好了,还活着!

他一双鹰隼似的眸子半开半阖,却还是无比警惕地看着我:

“你是什么人?”

我理了理鬓发,提着一筐野菜,娇怯万状地说:

“小女子……是住在这里的卖茶女,公子似乎受伤了,我那里有药,便替公子包扎一下吧!”

今日见萧策的妆容是我精心设计好的,素妆淡淡,却又不至于清汤寡水。

一看就是淳朴的农家乐小娘子。

商户是世人眼中的贱籍,而我笃定萧策不会对我设防。

果不其然,他相信了,撑起最后一口气咳嗽着。

“那就劳烦姑娘了。”

紧接着便晕了过去。

我扛着萧策回了我的陋室,推门时四处看了看,赶紧关上屋门。

毕竟,这可是我后半生荣华富贵的大宝贝。

“水,水……”

榻上的男子张着微微干裂的薄唇,我连忙去取水,却发现水缸已经空了。

于是只好出门去打。

一路上,我像把猎物叼回洞穴的老狼一样,咧着嘴笑得几乎合不拢。

以至于猪肉铺的老板娘看到我都奇道:

“昔月姑娘,你今天挖到金子噻,这么开心?”

我摸了摸发烫的脸,这么明显吗?

给萧策喂下水后,他昏迷的状况还是不见好。

我十分焦急,又从提前准备好的小药箱里掏出所有药品,给他喂了顶好的九转还魂丹,把伤口都处理上了药。

可萧策的情况不好反差,到了夜里,更是烧得浑身滚烫。

我学艺不精,只好连夜翻看医书,探上脉仔细一瞧,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

坏了,他竟是中了媚药!

医书上说,男女交融,阴阳相合,方可解。

从脉象来看,幸好中的药并不算太多,这种情况,他倘若身子骨足够健壮,难受上一夜也便熬过去了。

可我为他一边擦洗着身子降温,一边看着他精壮结实的胸肌,竟莫名有了些别的想法……

2

上一世,我一辈子没有成婚,因为听多了男儿凉薄、宠妾灭妻的故事,我对男人有着下意识的排斥。

凭什么他们三妻四妾,还要求得到女子一心一意的爱慕?

于是,我在十六岁时就梳起了长发,发誓不嫁,成为了自梳女。

然而,平平淡淡又穷的上辈子,让我觉得太无聊了。

重来一世,我依然不想要男人,却想要一个血脉连心的孩子。

指尖碰到他滚烫的皮肤时,萧策明显颤了颤,烛火映照下,我顺势不小心碰掉了他全部衣衫。

八块腹肌光芒四射地出现在我面前,向下看,是不该看的;配着一张人神惊羡的俊颜,还有一双独特的灰紫色眼瞳。

他的薄唇已经恢复了血色,即使在昏迷,也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状态。

这便是男色的诱惑吗?

我瞠目结舌,随即小脸通红,干脆麻利地剥掉了他全部衣服。

我悄悄抚上他的胸膛,红着脸坐在了他怀里。

“这位官人,我救了你,你无以为报,可,可得以身相许……”

我额头冒汗,按着昔日偷看过的禁书上的指导,香汗淋漓。

两刻钟过后,我觑着床榻上一小滩殷红的血迹,困得昏睡过去。

翌日,日上三竿我才醒来,浑身酸痛。

萧策显然也醒了。

他英俊的面上明显缓解了许多,只是满身伤痛仍然让他起不来床。

他脸庞微红,十分愧疚地对我说:

“姑娘,昨夜是在下失礼了,辜负了姑娘救命之恩,在下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原来他把昨夜发生的事归咎在了他身上。

他一丝不苟地编造起来他的身世,自称萧子竹,是南梁来的商贩,路过此地做生意,被强盗抢劫,这才洗劫一空。

我嘴上嗯嗯称是,心里却暗戳戳翻了个白眼。

我突然想逗逗这个一本正经的少年郎。

“我未出阁,昨夜为了救你才甘愿献身。你可知,女子贞洁比命还重要,你要如何负责?”

他神情微动,严肃地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匕首。

“如果姑娘不嫌弃,就用这把匕首插进我的胸膛,我绝不还手……”

我扑上去,连忙捂住了他的唇。

“那你便做我的郎君吧,从此男耕女织,你负责赚钱养家,我在家貌美如花。”

我觑着他结实如磐石的胸膛,悄悄盘算着时间。

按照前世发展,还有三个月,就是官兵们来找到萧策的时候了。

我年轻貌美,他身强体健,若要怀上孩子,大抵也够了。

幸好,萧策的确算得上是正人君子。

伤势痊愈之后,他和我在陋室拜了天地,夫妻对拜。

我出身贱籍,和家人在饥荒之年失散,逃遁苟活于此,身无所长,唯独卖茶叶练得好口才和演技。

逢人便说“我爷爷种茶不容易”、“这茶十分的珍贵”。

坑蒙拐骗几年下来,也算攒了一笔小金库。

成亲那天,我欢欢喜喜给自己买了匹红绸子,还有大红鸳鸯丝帛锦被,添置了细软。

毕竟这太子殿下身娇肉贵,可怠慢不得。

他字写得极好,亲手在合婚庚帖上写下我们两个的名字。

沈昔月,萧子竹,皇天为证,永结同心。

我暗笑,连名字都是假的,如何同心?

不料,大婚之夜后,萧策似乎上了瘾,对床笫之欢越发娴熟,也越来越沉迷此道。

他平日里靠抄书卖字画赚些银两,竟还从街头买了一本《金瓶房中术》回来,日夜与我研究。

都说情,也是可以做出来的。

时日久了,我发觉,他看我的眼神越发不对劲。

“月儿,若能与你这样平平淡淡相守一生,当真胜过金屋绮罗。”

某一日,他望着窗外飞雪,忽然冷不丁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伸出两根葱白似的手指,急忙怼回去他的话。

“那怎么能行?”

“我是说,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天地间,夫君是要考取功名的,才能给我更好的生活啊。”

萧策笑了,伸手握住我的指尖。他笑起来很好看,像漆黑的星子下一轮朗月当空。

甚至有时候我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演戏,还是真对他动心了。

3

三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离最后期限还有四五日的时候,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我悄悄找了郎中把脉,发现已经怀了一个月身孕。

目的已经达成了关键的一步。

这一日清晨,我早早就醒了。

因为,乌衣巷外早早就有官兵过来巡逻,说丢失了一件贵重物品,要彻查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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