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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吉瞪大了眼睛,带着些许的期待小声问道,“方寸哥,你要不要用一下看家本事,说不定能把这个凶手找出来,要是可以救出那些可怜的孩子就更好了,功德无量,老天爷都要保佑你呢。”

我无语地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是你师父呢,我要有那本事还在这小破茶馆里猫着?我早起飞了。”我百无聊赖地伸了个懒腰,见去找涮火锅家伙事的老赖还没回来,就和大吉继续讨论雨夜屠夫案,“第三起案件的死者是什么情况啊?”

“第三起案件的受害者和前两人差不多,是一位单亲妈妈,一个人带着只有一岁半大的孩子生活。案发那天她哥哥从外地老家来北京探望她,她原本准备带孩子出门去火车站接人的,受害者还跟哥哥约定自己会穿着显眼醒目的红色衣服,让哥哥一出站就能看到自己。结果他哥哥下了火车之后不见来接站的妹妹,打电话对方又关机,他觉得莫名其妙,以为妹妹因为别的事情耽搁了,就自己打车去了妹妹家,可是敲了很久的门也没人应答。还是邻居听到敲门声出来看了一眼,告诉哥哥说亲眼见到妹妹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抱着孩子出门去了。哥哥觉得有些反常,又给妹妹打了几通电话后,想到之前电视里看到的新闻,忙去警局报了案。警察这边一听说是个女的穿着红衣服抱着孩子出门去了,立刻就意识到事情不妙,发动很多群众帮着寻找,可惜一直没有线索。过了差不多一周左右,受害者的尸体被人在郊区的拆迁房里发现了。”大吉叹了口气,“从泄露出来的线索看,凶手杀人的手法越来越熟练了。总共刺了十七刀,其中六刀都是致命伤,分别在心脏、肺部和颈动脉上。”

我皱了皱眉,“知道是凶器是什么刀吗?”

“据推断是一把用来杀猪的剔骨刀,那种刀子很多厨房用品店都能买到,一点都不稀奇。”大吉较劲脑筋地说道,“警方觉得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而且有过案底的可能性极大。我倒觉得凶手是个脑袋有问题的精神病,不如去精神病院查看一下,最近几个月有没有病人偷偷跑了出来,说不定可以顺藤摸瓜能找到线索。”

警方的分析我觉得很有道理,毕竟几名死者生前最后接触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出租车司机。至于大吉的结论嘛……小孩子还是很有想象力的。

我被他天真的模样逗得想笑,万事知却在一旁冷森森地说道,“你们两个童言无忌不积口德,小心将来因为口舌惹祸上身。我告诉你们,可千万别小瞧了精神病,这可不是一般的病症,不要轻易妄谈。你们可知这精神病是从何而来?”

大吉木讷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万事知耐心解释道,“你们俩可听说过三魂七魄这个说法?”也不等人回答,自顾着继续道,“这三魂七魄一说起源于道教,道门认为人的精神可以称之为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可这世人俗称的精神病却恰恰不同,绝大多数人都少一魄一魂,因而只有二魂六魄,人自然也就变得天真懵懂,像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但这其中也有少数异类,他们这三魂七魄非但不少,反而还多出了一支,俗称三魂八魄,这多出的一魄称之为诡。这类人有着超越常人的智商,甚至可以预见未来,看破生死,但因为多出了一魄,人的精神始终处于紧绷状态,行事痴呆状若疯狂,所以也被视为另类。这两种都被常人视作精神病,寻常人又哪里知道这里面的门路?”

在我的印象中,与其说精神病是一种病症,倒不如说是侮辱人的一句脏话。小时候经常听人在背后叫我‘精神病’,起初还有些犯膈应,后来听习惯了就觉得无所谓,根本不会往心里去。万事知这种说法倒还是第一次听说,我觉得新鲜,向万事知询问道,“老万,那你知道神经病和精神病有什么区别吗?”

万事知道,“神经病是身体上的病,精神病是灵魂上的病,这就是最根本的区别。这两种病本质上就不相同,也不必混淆在一起。”

大吉小声嘀咕道,“那也有可能是神经病作的案。”

万事知见他一团孩子气,摇了摇头,闭口不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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