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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钟秀在倒下的那一刻,目光中忽然闪耀着不甘,看水红勺的眼色就像一个未能实现平生愿望的男人,他好想在今晚睡了水红勺,就连药也准备好了。他要水红勺跪‘舔’,这样的愿望也只是个愿望,永远不可能实现了,要是水红勺不是洛天的女人,他的愿望倒是可以实现的,可惜天不遂人愿。

他非常了解水红勺的性格,也有手段逼水红勺就范,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能力,但他却低估了洛天的本事。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败笔,儿子死在洛天手中,现在他也死在了洛天手中。至于叶满溪,他自始自终都没有正眼瞧一下,只见樊钟秀眼中对叶满溪露出轻蔑和鄙夷的光芒,冷笑道:“要不是洛天,你屁都不是,你天生就是个下贱的奴才,永远也无法为自己做主。”

叶满溪不以为耻地道:“樊钟秀,我是下贱,可也比你高贵,至少我跟着的主人是个无所不能的神,而你一生都在阴谋中活着,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阴谋之中。你纵有千般手段万般谋略又如何?现在还不是一样要死在我手中。你瞧不起我,我又何尝瞧得上你?”

水红勺瞧着樊钟秀就快死了,颇觉世事无常,摇了摇头,道:“人的生命实在是脆弱,你不会想到自己会这样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与血魔殿的宴春雷联手,真是老狐狸,到现在都快死了还要算计人,何其悲哀。你儿子就是我故意引去清风镇的,你并不知道你儿子身边的翠云也是我丹凤轩弟子。要不是翠云时常提起洛天,樊银江也不会这般轻易地死。你是个伪君子,所以教授儿子时,你从未说过一句真话。可以说,你儿子是你害死的。要是你把他培养成一只小狐狸,那他岂会死在清风镇。”

言罢,水红勺又戏虐地看着樊钟秀,铿锵有力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翠云怀上了你儿子的种,不过我不会放过的,如果是女儿,我把她卖到青楼中接客去,一生都是人尽可夫的‘娼’妓;如果是个儿子,我会把他培养成杀人不眨的杀手,直至他死才能终结他可悲的一生。你也别想他能为你樊家传宗接代,从他出生那一刻,我就让他变成天阉,别人没有这个手段,但他有这个手段。”

樊钟秀脸色通红,喉咙中的鲜血‘喷’射的速度更快,双手捂着脖子,只听樊钟秀断断续续地道:“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不得好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叶满溪哈哈大笑道:“作为相识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你要是有孙女在青楼接客,我一定回去捧场的,毕竟我要给你这个老朋友些面子,为了还掉你对我的恩情,我必须照顾你孙女的生意。”

“无耻之徒!”

“哈哈哈,你竟然说别人无耻,好像你是圣人似的。真是笑话,只许自己无耻,却不许别人无耻,天下有这样的道理么?我和你是三十年活东三十年活西,只是结果不同,我还好好的活着而你却已快死了。”

叶满溪的话还没有说完,樊钟秀口中忽然喷出一大口血出来,登时气绝,他是被水红勺和叶满溪两人活活气死的。那凸出的眼珠子好像要掉到地上,叶满溪上前探了探鼻息,道:“轩主,他断气了。”

水红勺没有去看樊钟秀的死状,她也不想去看,如今樊钟秀在她眼里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不值得她去关注。何况樊钟秀这样死已非常便宜他了。水红勺淡然道:“把他的尸首拖出去喂狗,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免得他死了也不安生。”

叶满溪不由打了个寒颤,为水红勺的狠辣而心寒。他要是敢背叛,只怕他的下场也不会比樊钟秀好到哪里去。叶满溪没有抗拒这样做,因为他就是干这样的工作。

待叶满溪一手拖着樊钟秀,一手提着左明月的人头出去后,水红勺才把脸上的面纱摘下,含情‘脉’脉地凝注着洛天,痴痴道:“你来了,你终于来了,我苦等了你二十年,为何要这样待我?”

洛天非常自然地走上去,忽把水红勺抱在怀里,吻着她那少女般娇‘嫩’的额头,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意,低声道:“距离也是一种美,若无二十年的苦等,又何尝有我们现在的感慨和心灵上的交‘融’?”

水红勺脸上忽现红红的晕色,极是美丽,心跳的更快,从未有男人这样抱着,也从未有男人这般温柔。她喜欢这样的感觉,也喜欢洛天这样抱着她,只有这样,她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而不是天下闻风丧胆的女魔头。

甘十九妹、金珠、银珠、尉迟兰心看到水红勺和洛天在大厅里如此温情地抱着,脸上不由露出了慧心的笑意,忽然想到今晚水红勺要遭难了。洛天到底强不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洛天就是一头不知疲倦的牛,对于耕田有着无比的执着和强悍。

金珠地忽然低头在甘十九妹耳边笑着说道:“二妹,你说师傅今晚会不会被夫君狠狠的‘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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