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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如此,很多艺人,才如此的想进去。
“这样吧,你回头安排他们两个过来,我给他们试镜,看看是否符合其中一个角色,如果差不多,我就用。
但要实在不行,那我也没办法,另外我还要申明一点,拍摄这部剧,将会非常辛苦。
如果他们到时给我整替身,念数字,或者是迟到早退,耍大牌那一套,别怪我翻脸。”
权衡再三后,林浩决定,还是给他们一个面子。
毕竟他和鼎嘉娱乐的关系还不错,再者,以后说不定,还有地方和他们合作。
把路完全封死,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但他也没立刻答应,这话的意思是,可以给他们开后门,但不会直接任用,这已经是林浩,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好,这点请你放心。”
这个回答,虽然不是林辉最想要的,但以林浩的性格,能说这种话,已经是相当给面子了。
真要是实力太差,烂泥扶不上墙,他们也没办法,总不能逼着林浩就范。
以林浩的脾气,也不会吃他们那一套。
“林导,还有个事。”
“您说。”
“我记得您之前直播时,曾说过,《亮剑》拍完后,要把玉淑和蒙毅的故事,搬上荧屏。
我们公司的领导,也非常喜欢您的这个故事,所以就想看看,我们两家公司,能不能一起合作下。
有点请你放心,关于拍摄方面的一切事宜,都以您这边为主。”
听到这话,林浩目光带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
“林总监,这事还早,到时候再说吧,可以吗?”
给鼎嘉娱乐艺人,开后门这事,他已经答应了,但不代表,自己什么都要答应。
《神话》这个ip,不管是拍成电视剧,又或者是电影,取得的反响都非常好,甚至说是一个经典,也不为过。
林辉说的合作,在影视剧制作时很常见,细心的观众可以发现,很多电视剧或者电影。
结束的介绍中,都会有很多公司联合制作。
难道说,真就需要这么多公司来拍?显然是不可能的。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娱乐圈,只要有公司,参与了制作,别管干了什么,哪怕就是端个板凳,都要把名字加上去。
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首先是分担风险,其次,有些也是裙带关系,加上大公司后,能让作品,看上去更有逼格。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导演,制片,编剧等等,往往都会有好几个名字。
比如一部电影,制作公司是一家,没有名气的小公司,制作人,导演也都没有任何名气。
但如果宣传时,加上鼎嘉娱乐,天马娱乐这些名号,来个联合制作,逼格一下就上去了。
副导演和编剧这些,再来个几个业内知名人物,噱头一下就拉满。
林浩拍摄《神话》时,或许也会找几家公司,联合制作一下,鼎嘉娱乐也未尝不可。
但有一点,如果这些公司,想借此机会,安排什么人进来,那对不起,免谈!
而且到时《亮剑》已经拍完,对这部剧,林浩有着充足信心,它一定会成为一部,现象级别的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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