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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这两者之间能比吗?!
别以为鹰酱家做事不看资历。
身为一名律师,若是没有让人足够信服的成功事例,哪怕能力再强,别人也不会请你。
程浩虽然是伯克利分校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未来前途十分光明,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参与到这种大生意中的。
哪怕运气好,也得至少在律师事务所中熬两年才能有这种机会。
换句话说,秦林一个电话,就帮程浩缩短了两年的发展时间。
这是什么概念?
这概念就是,如果国内的那些当官的,特别是处于顶尖那一部分人,若是能有多两年发展时间,至少得有一大半有资格问鼎一下。
时间就是生命,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
不提收到秦林的消息之后,仿佛打了鸭血一样,二话不说,直接把张佳佳抛弃了赶过来的程浩。
秦林扶着身边的赵琳小姐姐,正在跟佩奇和布林往狗歌的餐厅走去。
合作既然谈成了,当然要吃一顿。
咳咳,好吧,秦林承认,主要是因为他对狗歌的餐厅神交已久,上辈子听说了太多遍,所以想要见识一下。
至于为什么扶着赵琳小姐姐,呃,因为当着她的面,秦林谈成了这样一笔近亿的生意,小姐姐有点被吓住了,腿软!
所以,秦林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扶着小姐姐的义务。
“我这是乐于助人,绝对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想法。”
感受着胳膊内壁小姐姐香香软软的身体,秦林一本正经地表示。
呵呵。
本来同样也打算帮忙的布林嘴角抽了抽,想打人!
(待会改掉)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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