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运气不错,捕获一头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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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仙风道骨口口声声替天行道,背地里阴招百出吃人不吐骨头。
一番争论,李常春说不过她。
不过转念想想去传说中的仙门长长见识也不赖。
大不了打不过就溜,还回来与世无争的沟沟村安度余生。
再有大美女日夜身边陪伴,觉得也值。
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于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金莲一蹦老高,激动不能自己。
心说宗门有望,列祖列宗排位冒蓝火儿。
花焰宫有圣君坐镇还怕任何人过来欺负么,仿佛已经可视辉煌。
“勾圣,咱们什么时候走?”
“随时都行呀。”李常春扫视农院觉得也没什么可惋惜,遂脸色一阴说道:“那个,咱下山后能不能别一口一个狗剩的叫。”
我不要面子的吗,狗剩只是村儿人“亲切”的称呼罢了,我有名字。
“那怎么行?”
“为什么不行!”李常春斩钉截铁的说道:“我叫李常春,你叫我长春也行,春哥也罢,反正别老狗剩狗剩叫了。”
金莲见李常春脸色毅然,只好遵从。
心道圣君大人可真不图虚名。
只有这样的圣君道心才最值得人们敬仰。
“那,春哥……咱们收拾一下走吧。”
“有什么收拾的。”
“您不要带些法器什么的吗?”金莲指着庭院一堆散发着浓郁仙气的农具说道。
李常春干笑。
修道之人说话还真新鲜,说啥工具都以法器称呼。
心想好吧,那就带上。
自己的家伙式用起来顺手。
听说修真无岁月,闲了也可以去城里当当农夫,锄锄地、种种菜啥的也不寂寞。
推过来排车,金莲热情的帮他一起收拾把锅碗瓢盆,锄头,铁锹,菜刀,生活用品一股脑扔上去。
在金莲眼里,这里一草一物都是极品法器,房子都想给他搬走。
检查了下觉得差不多,生活所需足矣。
李常春推起满满当当的排车说道:“走吧。”
“狗……春哥,这推车是法器么?”
“不是呀,就是一个交通工具。”
“咱们推着走?”
“那怎么走,这么多东西。”
“要不嫌弃的话还是装我储物袋里面吧。”
“也好。”
一切就绪,两人下山行去。
村口的张大叔望着两人远处的背影一声长叹:“防不胜防呀,防不胜防!”
该被拐走的还是没留住。
直叹红颜祸水!
“张叔,不好啦,张婶在家悬梁自尽了!”村口跑来一青年,急匆匆叫道。
“为何又上吊?”
“村里人有人看见你偷女人了呗。”
张大叔一拍脑门,急忙向家中飞奔。
狗剩子被狐狸精勾走了,如果老婆这时候挂房梁,那可就真要挂了。
好心把那女人背到村长家里,惹了一身腥还给老婆整误会了。
……
路途遥远,李常春也不会飞。
从沟沟山到妙境山一路走了三天三夜才到。
三天下来通过与金莲闲聊倒是了解到不少仙门知识。
一番商量也明白了金莲的雄心壮志。
她想把花焰宫打造成一流宗门,她想名垂千古。
一路下来,金莲隐隐都感觉到实力再想突破。
数十年了,她从来没还没徒步走过这么远。
一来佩服李常春的恒心,二来更是道心坚固很多。
会飞不是错,脚踏实地感受大地之本才会使更懂道。
话不多说,来到了花焰宫。
一股悲鸣在金莲心中油然升起。
昔日辉煌毁于一旦,昔日欢笑的弟子们陨落黄泉。
狠狠地晃了晃脑袋,毅然告诉自己,失去的一切还会回来,且会更加辉煌。
李常春倒是觉得挺好。
霍,好大一座坐落在树丛中的宫殿,古树参天,绿树成荫,红墙黄瓦,金碧辉煌,太气派了。
跟自己呆那破山村完全没得比,简直一个天宫,一个废墟的天壤之别。
安排好住宿房间。
两人促膝长谈。
“春哥,以后我还是宫主,您就做花焰宫的客卿长老吧。”
“我没意见,怎么都行。”
“好,那按咱们商议的进行,明天我去城里招收弟子,您帮忙在宫中坐镇即可。”
“没问题,做饭、扫地、种菜咱样样拿手。”
金莲噗嗤一笑百媚生,心道这圣君真够可爱的。
爱咋咋地吧,也许这就是隐士高人爱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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