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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奥,以后,阿杰就是你的弟弟了。”
小男孩对于面前女人温柔的话语充耳不闻,继续摆弄着手里的玩具刀。
反正,他已经不知道有几个‘兄弟姐妹’了,女人改嫁一次,这样的情形就会经历一次。几个陌生人重新组成的家庭,维持着冷暖自知的亲情,久的两三年短的半年不到,最短的一次还不到四个月。
邓肯此刻只有一个念头,等他满十八岁,可以不用再跟在女人身边。
那他,就自由了。
能结婚那么多次,女人也是有资本的,马上就四十岁了身段维持的跟少女一样,五官长的精致,一双桃花眼随意一勾,就能勾掉男人半个魂魄。娶她的男人非富即贵,离婚时无一例外都会给大笔的赡养费。
与生俱来的魅力,加上后天的努力,让她成为了是男人都会满意的那种妻子。她漂亮、风趣,同时又知书达礼会做人。
唯一的缺点,她很花心。一旦对某个男人失去兴趣,再多的金钱再多的恳求也无法挽留。
作为一个母亲,邓肯其实也没什么好抱怨女人的,她供他食宿无忧,想要什么只要开口要,她基本上都会满足。更甚者,他小一点的时候还觉得,母亲改嫁那么多次,却始终把他带在身边‘不离不弃’,那可能就证明,至少在她的心目中,自己是最重要的那个人。
薄情寡义是对是错,以邓肯现有的人生经历,很难理解。
......
十三岁时,作为交换生,邓肯来到了宁远城申闫中学的初中部。
长相上完全随了自己母亲的邓肯,男生女相,在这样少年尴尬的换声期,不开口时就算穿着男生的校服,也会被误认为是不是女孩子,一旦开口,那公鸭嗓,完美主义的邓肯自己听得都接受不了。
九月开学第一天,每个班级两位交换生,班主任带着邓肯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进了教室。
和之前自己的求学环境完全不一样的课堂,齐刷刷四十多双眼睛盯着自己。
邓肯想到自己难听的嗓音,有瞬间很想夺门而出。
同行的女生自我介绍完,马上轮到邓肯了。
班主任好像看出了他的不自在,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里奥,不要紧张。。。”
不等他开口,教室的门被推开,一道粗嘎的跟他一样难听的嗓音响起。
“报道。”
班主任不悦地一眼瞪过去,看又是谁迟到了。
然后,邓肯也跟着转头望过去。
呵,这人,好像升级版的自己!
比他高比他壮,脸长得比他更‘美’,甚至连尴尬的公鸭嗓也比他更粗更哑。
邓肯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怒火。
“阎少爷,这次又是什么理由?”
班主任似是对于男生的迟到已经习以为常,直接调侃地问道。
还站在门口的男生把搭在肩上的背包往地上一撂,上面赫然破了个大口子。
“被人抢了。”
啊?
班主任立马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阎同学,那你人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这么一闹,早自习的时间很快过了大半,邓肯的自我介绍也就被忽略了。班主任匆匆给他安排好位子,就带着男生走了。
老师一走,教室里瞬间唧唧喳喳地热闹起来,所有人对新来的两个交换生饶有兴致地各种提问。
初一年级刚开学,但是大部分人彼此间也不陌生,能进申闫中学初中部的,大概率之前也都是一个小学都认识的。
宁远城虽大,其实固定的圈子,一点都不大。
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明白圈子的重要性,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又该跟谁交朋友。这样按部就班,从出生开始就都被设计好的人生,其实非常的无趣。
所以,对于突然出现的两个交换生,两个新人,大家的猎奇心都足足的。
“你叫里奥?全名是什么?”
“刚才都没做自我介绍,你家是哪儿的?”
“你爸妈是做什么的?”
“你是不是混血儿啊?”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本来就不愿意开口的邓肯慢慢地显得烦躁不安起来。
还好,班主任去而复返,跟在他身边的还有刚才那个男生。
邓肯这才注意到了,那男生个子特么地真是高,几乎跟男班主任一样高了,这是已经过一米七了?
“阎同学,要是一会儿还觉得哪里有不舒服,或者头疼之类的,别忍着,直接去医务室。”
班主任忧心忡忡地叮嘱着,男生毫无在意地点头,嗯了一声,然后走到了自己的位子上坐好。
最后一排,跟邓肯邻桌,两个人就隔了条走廊。
这是邓肯第一次见到阎煜。
交换生只有一个学期,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邓肯基本上没跟阎煜说过话。这也不奇怪,因为阎煜不光不跟他说话,也不跟其他的同学搭话。独来独往,偶尔参加学校的活动,也从来都是一个人站在边上。
天天迟到,上课睡觉,作业也爱交不交,但是考试成绩从来没有跌出过年级前三,不蝉联第一,是因为他看到不爽的题目,就会不答题。
所有的任课老师见到阎煜都会怕,怕他挑战自己,怕一个初中生一开口就碾压自己的智商。
更别说,阎家在宁远城的身份地位。这申闫中学里面有个闫字,就是因为最早,申闫中学是阎家的祖辈投资创办的,只不过后来成了公立的学校,阎家人不再是校董。不过,每一届的校长,那也都是跟阎家都维持着极好的关系。
阎煜成绩好,邓肯的成绩也很好,在他交换的这一个学期里,邓肯在期末考试时甚至超越了阎煜拿到了年级第一。
学期结束前最后一个周末,班主任提议给两位交换生举行欢送会,于是班长很大方地说可以去她家办。
周六上午十点,所有人都聚集到了班长家的花园大别墅。
唯独阎煜没去。
邓肯没看到他,也没觉得可惜,反正他不在,自己就是全场的焦点了。
他的变声期过了,欢送会直接变成了他的个人音乐会,小提琴、钢琴,美声,他信手拈来随便一个节目,都引来阵阵掌声。
直到,班主任最后解释说,阎煜今天没能到场是因为他去参加击剑比赛了,拿了少年组第一名,最夸张的是那比赛还是国际型的专业赛事。
刹那间,一个都不在场的人,抢去了所有的欢呼和夸赞。
周一升旗仪式,校长点名表扬,一大群的记者在学校门口围着就为了采访阎煜。
那么多人上赶着盯着阎少爷,他却躲去了医务室睡大头觉。
邓肯趁着课间休息去找人。
那是邓肯第一次跟阎煜讲话,一开头,他居然吃了螺丝。
“你。。。你怎么躲在这里?”
被打扰了好眠的男生,起床气有点重,狠瞪了他一眼之后翻个身又睡了。
邓肯:“......”
良久的沉默。
“击剑,好玩么?”
邓肯的再次开口,声音总算是正常了。
阎煜腾一下从床上坐起来,穿了鞋就往外走。
这,压根儿就没打算搭理人!
邓肯手握了握拳,转过身就追了上去。
一前一后到了医务室外面的走廊,邓肯小跑着追上了人,他伸手就要去拽阎煜的胳膊。
“啊!”
一个反手剪,邓肯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就被推了出去,手臂手腕隐隐作痛,脚下踉跄了好几步才勉强稳住。
“你干什么?”
邓肯不爽地吼人。
阎煜往前几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好不好玩,自己去试。”
什么?
邓肯是等阎煜人都走出去十几米远了,才反应过来,男生刚才的话是回答自己先前的问题的。
......
三年后,从零基础到成为职业击剑选手,邓肯吃了十成十的苦头,每一次想放弃的时候,他就想着哪天可以在赛场上打败阎煜。
然后他可以对着阎煜的脸说,“击剑我试了,很好玩。打败你,更好玩!”
可是邓肯万万没想到。
阎煜对于击剑就是个玩票性质的,他根本没有成为职业选手,之后去的比赛也都是业余赛。
他们两个人,根本就不会在同一个赛场上遇到!想要跟阎煜比试,邓肯还得自降身价去参加业余赛事!
如遭雷击的邓肯不顾母亲的反对,独自一个人买了机票飞到宁远城,打车跑到东郊山上,对着阎府的大门站了一天。
就在安保出来赶人时,阎煜从外面回来了。
轰鸣的机车声,刺的邓肯耳朵发胀。
越野摩托车上面下来的男生,赫然已经是男人的模样。
安保把车子牵走,阎煜一边解着手套一边往门里走,经过邓肯身边时,连多余的一个眼神都没给。
邓肯刚刚只用了一秒钟,就认出了他。
而阎煜,似是完全忘记了自己。
屈辱、愤怒,不解,甚至是难受,五味杂陈的心情瞬间充斥在胸口,邓肯冲上前就拦在了阎煜的面前。
三年的时间,两人的身高还是差了大半个脑袋。
邓肯往后退了一步,拼命挺直了腰杆。
“阎煜,你不认识我了?”
为了自己这个愚蠢的问题,邓肯一直后悔到现在。
不管是三年,还是之后两人每半年或者一年的见面,直到阎煜彻底退出击剑比赛,连业余赛事也不参加后,邓肯似乎也就失去了对于击剑的热情。
外界传他想激流勇退,也有传他因为跟自己弟弟邓杰一样吸毒嗑药了,真实的原因,邓肯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转战娱乐圈是母亲的建议,反正她的人脉不用也是浪费。
起点高,加上本身的外貌优势和冠军运动员的名声效应,邓肯一开始两年真的是风头大盛,金钱和名誉双收。
钱来的太容易,当然花的也快。
数不清的聚会,喝不完的酒,搂不过来的情人,邓肯经常第二天醒来都会有瞬间的失忆。
不记得自己在哪儿,也不记得身边躺的是谁。他的酒瘾已经严重到了失控的状态。
一场车祸,让他从纸醉金迷中脱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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