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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东乡侯府,内院。

赵启明坐在门槛上,对着一整盆的田螺,吃的津津有味。

因为没有辣椒,只能用五香的做法,再加上故意多留了些汤汁,每颗田螺都喷香油腻,把嘴凑上去一吸,田螺肉和汤汁就都到了嘴里。

爽啊。

赵启明没多久就干掉了半盘,弄得脚底下都是田螺壳。

也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多管闲事的旺财回来了,见赵启明吃的酣畅,好奇的凑过来含住一颗田螺壳,咬的嘎嘣脆,结果发现这好像并不是食物,于是又吐了出来,趴在了细柳的脚边。

细柳也坐在门槛上。不过她并没有吃田螺,而且抱着一小碟,认真的把田螺肉都挑出来,然后放在另外一个小碟子里,准备装满给赵启明吃。

“吃的就是这么个过程,你全挑出来还有什么意思?”赵启明瞪了眼细柳:“没出息,田螺都不敢吃,以后出门别说是我身边的丫头,我丢不起这个人。”

“腥……”

“果儿不也吃了,他怎么不嫌腥?”赵启明对细柳的辩解十分失望。

因为同样是小跟班,细柳比起李敢可差远了。

那小子对“启明兄”的信任已经达到了盲目的地步,就算启明兄说“炸药包好吃”,他也绝对会抱起炸药包咬一口尝尝味道是不是好。

所以当下人端出一盆田螺的时候,李敢想也没想就抓起一把塞进嘴里吃,和旺财一样咬得嘎嘣脆,然后不管口味如何,仍然竖起大拇指佩服的说“田螺果然很好吃。”

直到后来赵启明谆谆引诱,告诉了李敢正确的食用方法,李敢才领略到田螺的美味之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和赵启明合伙干掉了一盆,临走的时候还要走了做法。

不过果儿吃田螺要用牙签,想要达到小侯爷的水平,估计最少还得苦练三天。

可不管怎么说,比细柳强多了,这丫头尝也不敢尝。

“没出息。”赵启明抢走了细柳那盘子里田螺,然后嫌弃的说:“喝汤去。”

细柳眉开眼笑的跑回屋里,很快又重新回来坐下,手里捧着碗鲫鱼汤。

家里有吃豆腐脑的习惯,豆腐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做汤时先把鲫鱼煎好,再往鲫鱼汤里搁了几片,再加一小把葱花和盐,炖出来的鱼汤白皙粘稠,光是外观就讨人喜欢,当然是比黑漆漆的田螺好看。

“不嫌腥了?”赵启明鄙夷。

细柳美滋滋的捧着鱼汤,朝赵启明说:“张婶多加了些姜片,没有腥味。”

赵启明瞪了眼细柳:“那就多喝点,敢剩下就罚你穿裙子倒立!”

细柳于是赶紧端起鱼汤来,美滋滋的喝着,还把鱼骨给旺财吃。

“自己长身体呢,多吃点肉,明天没鱼就跟我一起涮羊肉知道不?”

细柳喝得嘴唇上留了一道白色的印子,可怜的朝赵启明说:“羊肉膻。”

“你还真是个讨债的,人家想吃都没有,你嫌弃这个嫌弃那个,找打是不?”

细柳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赶紧低头继续喝汤。

赵启明瞪了眼这丫头,然后看了眼旁边放着的一堆竹简,拿起了随意看了看。

这是李敢走之前留下的,说是最近学习算数的总结。也不知道那小子是谦虚还是太自大,这总结至少得有一两万字,还有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名字,叫《行军总纲》。

这小子可以啊。

要知道,在这年代,看过一万字就可以称士子,读过十万字就是大儒,百万字那就是学术界的一方霸主,国宝级的饱学鸿儒。

赵启明也不知道那小子学习算数跟“行军”有什么关系,就像他不明白事到如今,李敢那小子居然还坚信“铜锅”对行军有非常大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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