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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胡禄也不是菜鸟,当网文作家的,什么瞎话没编过,张口就来(此处禁止开花)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遇人不淑,遇上黑车了,说送我去大都会,结果把我给扔半道上,又开去华盛顿了。”
胡禄回想起指路牌上面写着的另一条去往华盛顿的路,顺口就编进自己的瞎话里了。
鉴于胡禄说的很真诚,露易丝和克拉克并没有怀疑胡禄说的是假话,车子继续平稳地行驶在大路上,开向大都会。
“我说,克拉克平时开车都这样吗?”
十分钟后,看着仪表盘上指向四十刻度的指针,胡禄向露易丝询问道。
露易丝有些尴尬的说道:“克拉克一向都是个稳重的人。”
“确实很稳重啊!”胡禄顺着露易丝的话感叹道。
也不知道这个未来的大超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年纪轻轻的就老成持重,难怪后来会成为守护地球的超级英雄。
一时间,车上的气氛似乎有些尴尬了起来,胡禄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默默地做一个乘客。唯有露易丝依旧时不时的跟克拉克说上几句。
或许克拉克自己也觉得这样的车速有些慢了,加大了踩着油门的力度,车速从四十码提升到了六十码,虽然在这样的道路上可以说依旧很慢,但是也算是常规速度了。
就这样,约莫一个小时后,车子驶过一座大桥,进入了灯塔国东海岸与哥谭齐名的超级都市——大都会。
进入了城市,克拉克再一次放慢了车速,缓缓地跟在车流后面。
“胡先生,请问您要去哪里?不如我们带你过去吧!”克拉克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胡禄,亲切的询问道。
胡禄虽然脸皮厚,但是也没有厚到把客气话当真的程度,再者说,整个大都会,除了星球日报这个大超曾经工作的地方外,其它的他一个都不认识。
是以,他婉拒了克拉克的好意,就在前方不远处下了车,不过他还是厚着脸皮要到了克拉克和露易丝两人的电话,美名其曰为了日后方便联系,好让他可以感谢他们的帮助。
下了车之后,胡禄开始仔细观察着这座城市。
时尚,现代,这是胡禄对它的第一印象。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充满了现代化的气息,这是和哥谭完全不一样的建筑风格。
或许是为了凸显出黑暗,哥谭所有的建筑都偏向哥特式风格,再配上常年不见天日,总是显得阴沉沉的天空,给人的感觉总是十分压抑。
而大都会则和哥谭完全相反,就算是如此现代化的城市,也能看见蔚蓝的天空,在阳光的映衬下,让人觉得豁然开朗,心情轻松加愉快。
真不愧是和哥谭并称为东海岸的双子星的城市,与哥谭一个光明,一个黑暗,就好像是世界的两面,全都被囊括到了这两座城市中。
欣赏了一番这错城市的风光后,胡禄便觉得先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再好好的在这个城市游玩一番。
和刚穿越的时候不一样,现在的他也是算是个大富豪了,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己,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大都会最大最豪华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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