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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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和王慈聪一样的男人谈恋爱啊,你多金,我承认,但是你帅气……比王慈聪还差了一点点。”
夏梦不甘示弱,谁说女人都喜欢和多金帅气的男人谈恋爱,他明明就不那么帅好吧!
其实苏清跃长的很帅,但是他的性格给他的颜值带来了影响,所以夏梦看她就觉得不帅了。
“王慈聪,哦!~你是说那个地产商的儿子吧。很高调的那个,我认识他。不过和他的接触不过,我觉得论帅气,还是我长得比较帅。”
现实中的苏清跃的自恋,让夏梦无语了。
在游戏里面,没见他这么贱嗖嗖的啊。
“哎,算了,说不过你。我要回去了。”
夏梦白了个眼,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吃饭。
“别走啊。”
苏清跃伸出手抓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离去。
夏梦惊讶的回头看了一眼,眼神交错的那刹那,手心的温度传来,记忆乍现。
苏清跃想起了所有的回忆。
过了几秒钟,苏清跃松开了夏梦的手,站起身来,紧紧的抱住她。
“我不会再让你走了。”
夏梦还在迷惑之中,忽然之间双唇被温柔覆盖。
“我想起来了。我记得你了。梦梦。”
苏清跃笑着和夏梦说着。夏梦也微微露出了微笑。
你回来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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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便是番外啦!
这本书要完结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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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菜板上叮叮咚咚,传来了切菜的声音。
苏清跃在游戏里学会的所有技能,都投入到了现实生活中。
夏梦今天想吃红烧肉,他便让田振买了五花肉回来。
首先,他把锅烧热,直到滚烫的冒烟为止。
然后把整块红烧肉皮朝下,在锅底磨蹭,直到猪皮变得金黄,这是他和美食博主学习的,这样是为了祛除肉的腥味。
祛除过肉腥味的五花肉散发出一种独属于肉的香味。
在水龙头下,他把整块肉清洗干净,洗完的肉干干净净,看起来让人有食欲。
他洗的很干净,不然会有苦味。
锅中加了水,把五花肉放进锅里,直到煮熟。
锅里煮着五花肉,苏清跃也没闲着,拿了生姜在案板上切了起来,又洗了小葱,放进了锅里,和五花肉放在一起煮,加了一勺料酒之后,开了大火。
这是让五花肉祛除腥味。
烧了整整十五分钟,水面上已经有了灰粉色的浮沫,将沫沫撇干净之后,把五花肉拿出来放进凉水之中降温。这是为了防止下一次入锅时爆油。
在苏清跃精湛的刀工下,五花肉被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整齐的码放在碟子里。
锅中的水和配料被处理掉,苏清跃拿起了一块生姜,切了起来,又重新准备了一小捆葱,洗了四个鸡蛋,放在一旁备用。
随后,他将锅烧热,加入宽油滑锅,再将油倒出,把洗干净的猪肉放进去,煎至金黄色,把多余的油倒出,放入事先已经准备好的两颗八角,两块桂皮,香叶两片,又加了一小把青花椒,翻炒过后,加入酱油,啤酒,生姜还有葱,煮整整六十分钟。
这六十分钟,是为了给红烧肉入味。
加盐,白糖,然后把鸡蛋放进锅里和红烧肉一起煮,煮了整整六十分钟,红烧肉已经完全入味,一打开锅盖,香飘四溢,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红烧肉的味道。
八角,香叶,青花椒是为了提味,白糖是为了提鲜,酱油是为了着色和入味。
开锅之后,翻炒十五分钟,收汁。
在碟子里,把鸡蛋铺底,然后把红烧肉盖在鸡蛋上。
长方体大小的红烧肉上,晶莹剔透的红色汤汁覆盖在上面,让五花肉多了一份美感。在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芒。
猪皮早已变成半透明状态,猪肉和瘦肉已经入了味,他还没吃,将菜放在一旁,又做了一个小青菜汤和西红柿炒鸡蛋。
两个人吃一个菜肯定不够,必须得两道菜以上。
在厨房里有吃饭的桌椅。他把菜放在厨房,喊夏梦过来吃。
夏梦正在电脑上码字呢,听见苏清跃说有好吃的,便蹦蹦跳跳的来到厨房,见到桌子上富有汤汁光泽的红烧肉,不禁赞叹了一句:“你做菜不光样式好看,闻起来也很好吃的感觉。”
夏梦赶紧坐了下来,然后拿起苏清跃为她准备的筷子,夹起了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
微微抿一抿,就能把红烧肉咬烂,劲道的肉早已被炖的软烂无比。
一口下去,满嘴生香。
香叶的味道和糖的鲜味在此刻迸发,混合着肉香,是天上人间的独一美味。
鸡蛋被苏清跃剥开,送进夏梦的嘴里。
透过蛋壳,汤汁的香味早已渗透进了鸡蛋之中。
轻轻咬一口蛋白,肉的香味和葱的清香就让味蕾有了新的感受。
蛋白很软,很滑嫩,富有蛋白质。
西红柿炒鸡蛋里的鸡蛋,没有被锅铲炒散,富有造型。
西红柿选用的是自然成熟的西红柿,富有西红柿特有的酸甜之味,就连颜色都与普通的西红柿不同。
普通的西红柿是大红色的,而普通种植出来的西红柿会有些微微的发粉,摸起来,手感更硬,没有那么软,炒起来也不容易变形。香味浓郁,味道纯正。
鸡蛋用的是土鸡产的鸡蛋,相比于饲养的鸡产出的鸡蛋,更有属于鸡蛋的香味。
小白菜汤就是很简单的汤,做不出什么太多的花样来。
以前是夏梦坐着看苏清跃吃东西,现在相反,是苏清跃看着夏梦吃东西了。
“好吃吗?”
苏清跃乘了两碗米饭,一人一碗。
米饭用的是圆润光洁的大米,里面加了玉米粒,增加粗粮的比重,可以促进肠胃消化。
“好吃,太好吃了。”
夏梦大口巴拉着饭,很快,红烧肉就被她吃完了。
对于厨师最好的鼓励就是把他做的菜吃的光光的。
“好吃就好,这道菜我整整做了一个小时呢。”
苏清跃可自豪了,他对自己的厨艺是十分的赞叹。每次看见成品,他都觉得世界上没有人做中国菜比他更好吃了。
“一个小时?那么长时间啊!”
夏梦惊叹了起来,一个小时,她都能写三千字了。
没想到眼前这道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居然用了他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然你以为能那么好吃?”
苏清跃嘿嘿一笑,今天的公务虽然很多,但为了给她做出最好吃的红烧肉,他早早起床将公事处理好了。
“嗯嗯,亲爱的最棒了。”
夏梦在苏清跃脑门上亲了一口,完全没顾忌嘴上的油。
苏清跃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纸擦去脑门上的油,嘿嘿的笑了一声。
他喜欢眼前这个能吃能喝还能蹦跶的小美女。
只要她吃好喝足,每天开开心心的,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所求呢?
晚上,苏清跃牵着她的手,在街上游荡。
“我打算也写一本书。”
苏清跃带着夏梦在美食街上慢慢的走,寻找着街边的美味。
“就你这样的,你想写什么书啊?”
夏梦一听,乐呵了起来,这家伙多金自恋,还能写什么小说?难道是《我是一个超级富二代》?然后笔名:天下第一多金帅哥?
“我想写一本都市类的小说。我连笔名都想好了呢!”
一想到未来的光景,苏清跃的脸上就浮现了憧憬和对以后的期待。
“什么笔名啊?”
夏梦很好奇,朝着苏清跃问道。
“老鹰抓小鸡。”
扑哧一声,夏梦笑了出来。
老鹰抓小鸡,你怎么不叫老鹰吃小鸡呢?!
起个笔名还要碰瓷阅文最强大神,夏梦真是醉了。
“你确定要用这个名字吗?大哥,你知道老鹰吃小鸡住在哪里吗?”
夏梦环顾四周,确定老鹰吃小鸡不在他们附近。
老鹰吃小鸡是夏梦的偶像,作为同一个网站的作者,她可不想在他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
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
“我怎么知道他住在哪里啊?”
苏清跃摸摸头,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他住在我们家旁边三公里内的一个广场旁边,昨天他在微博上发了个视频,他就在我们旁边的这家店吃饭,你确定你用这个笔名,不会被老鹰吃小鸡上门揍一顿吗?”
“哦,这样啊,那我改名叫做零下八十五度好了。九十度家距离我家特别远,应该不会来揍我。”
“……我真是服了你了!你怎么不叫我吃吐司面包,我会买空调,辰西,唐家五少呢?”
“我觉得你的提议不错,那我以后就叫做买空调加面包的唐家五少唐辰西。”
“…………”
夏梦无语,这家伙也真是的,一动脑子居然想写小说。
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就算他真的写小说了,估计也就是扑街一个。
写小说呢,首先得签约,她猜苏清跃,连签约都够不上。
一个礼拜后,苏清跃把签约申请给夏梦看。
“你看,你还说我不能签约,你看,我签约了吧!哈哈哈哈!”
伴随着仰天大笑的苏清跃,映入眼帘的是他的签约信息。
【您的作品《我真的是一个富二代》已达到的签约标准,请加编辑QQ1234567完成签约工作。】
《我真的是一个富二代》?
夏梦心头浮现了一万个问号。
难怪这段时间里,苏清跃总是在电脑面前,做一些鬼鬼祟祟的事情。
每次夏梦在他鬼鬼祟祟的时候找他,他都会把电脑合上,不让夏梦看见电脑里的东西。
起初,夏梦以为他出轨了,但是苏清跃每一天晚上都和她在一起,不像是出轨的样子。
再然后,夏梦以为他在忙,处理公文,
现在看来,这家伙是在偷偷摸摸的写小说。
写小说就写小说吗!干嘛搞的那么神神秘秘的。
“不错不错,我看看你写的是什么书哈。”
夏梦走到电脑面前打开电脑,苏清跃从她的背后挽住她的脖子,同她一起看他的书。
“从小我的爹就告诉我,我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面对别人的嬉笑啥的,千万不要怂,大家打不过人家,也不要怂。”
“毕竟我爹已经把我的学校买下来了,作为本校的股东,如果有人敢在学校里弄出是非,做一些极端行为,那就让校长请他喝茶。”
“我每天在五十平米的床上醒来,一出门,就是专车接送,学校里那些妹子看我都老眼红了。”
“这样宠溺的生活,让我养成了挥金如土的性格。”
“每一次出门,我都要带上我江诗丹手表,在服务员对着我大呼小叫的时候,我晒出了我的江诗丹,他的脸色立马由阴转晴,和我攀谈,成了远房,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哎,有钱人的生活,就是朴实无华,且枯燥。”
……
夏梦看完,怀疑人生中……
这也太夸张了吧,什么叫五十平米的大床?
就算把家里所有的床拼起来也没五十平米啊!
不过江诗丹是真的,那是苏清跃在外国的时候花了五十万买的表,非常的昂贵,虽然不是最贵的表,但相对于其他品牌的表来说,已经是非常的昂贵了。
最关键的是,还有许多人在他的书下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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