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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常乐感觉比较困难的还是印刷。
这个世界在汉末就有了活字印刷术,一直沿用至今,技艺和做工都已经非常纯熟,印刷效率相比雕版印刷快了好几倍。
码字已经用掉了两天半的时间,常乐要在剩下的两天半内做很多事。
找印刷工坊,活字排版,校核,印刷等等一大堆杂事。
拿到了样本,还要找人给这本书作序,以便于最大化的提升这本书的知名度。
例如书圣王羲之,为一本名为《兰亭集》的诗集作序,便是后来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常乐自然没敢奢望找到书圣一般的人物,来给这新编《金P梅》作序,但必须是一位具有一定文坛地位的前辈。
在他认识的人里,黄翰林的身份和地位是最合适的,只是他此时恐怕还在京城。
若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只能再麻烦伯父林灏德一次了。
这位林县丞好歹也是一名二甲进士出身,在这一亩三分地里,还是有点名气的。
最后就要找出书的店铺了,还得找在江宁府影响力较大的大书铺。
这一点倒还得找岳父大人和林思乐取取经。
一个是混迹江宁商圈的土豪,一个是江宁府有名的才女,问他们,总比自己出去瞎逛荡的好。
……
林家前院偏厅。
林家一家子正在吃早饭,林思乐胃口小,已经吃完了,正挑拣着品相较好的包子往食盒里装。
“爹,娘,你们慢慢吃,女儿先去给夫君送朝食。”
林灏忠原本平静的神色,忽然变得有些不好看,砸吧砸吧嘴,放下了筷子。
“贤婿他来到咱们家也有些日子了,早上一起吃朝食的次数屈指可数,吃个早饭都得专程给他送去,没点规矩。”
林母诧异的看向丈夫,他平时是挺豁达的人,怎么今日这般暴躁?
不过随即,林母便想到了缘由,她向林思乐挥挥手道:“没事,你去吧,你爹交给娘了。”
林思乐点头行礼,转身离开。
林母看了看四下没有仆人在,便对丈夫小声道:“你怎么把那事的情绪,带到饭桌上了?还当着女儿的面指责贤婿?他们家是救了我们林家的命的,你忘了?”
林灏忠瘪瘪嘴,争辩道:“我没有,他不起来吃朝食,就是不对,我只是就事论事。”
林母轻笑一声,道:“你说没有就没有了?来,我给你算算,大前日,一刻钟。前日,半刻钟不到。昨日……”
“别说了!两个女儿都这么大了,光天化日讲这些,害不害臊?”林灏忠连忙打断,老脸微红。
“现在知道脸红了?夫妻人伦,有何说不得?这又没别人……”
“岳父岳母都在呀…”
林母话未说完,常乐就一路小跑着进了偏厅。
可一进来,常乐就敏锐的察觉到气氛有一丝诡异,似乎是春天的味道?
常乐看了看老丈人脸上红润的光泽,又看了看丈母娘脸上那一抹红霞,心中了然。
“额…那啥,我找娘子去。”
常乐尬尬的小步往后退,却被岳父林灏忠给叫住了。
“回来!”
“哦。”常乐又走回到桌边。
“坐下!”
“好。”常乐坐下。
林灏忠的脸色缓缓恢复了正常,眼睛瞥了一眼他手上的稿子,问道:“大清早的,你手上攥着一摞什么东西?拿来为父看看。”
常乐下意识的瞟了一眼丈母娘,然后略有深意的看了岳父一眼,道:“这是小婿这两日与孙兄一起编撰的一部世情小说,这是第一卷,岳父过目。”
他说着,小心的把稿纸递了过去。
希望您看了别打我……
常乐在心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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