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六百八十三 被祭祀的整座城,荒野王座,永夜,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李欢刚刚自暴自弃的时候,嘴里嘟囔的是中文,这个女人竟然听懂了!好吧,既然是中文,那五百年前是一家,李欢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吓唬人家了。虽然李欢好言相劝,但每当李欢靠近她的时候,这个女人就会呼喊救命,搞得李欢很是无奈。不过李欢几番尝试之后总算明白过来了这个女人一直在躲避什么,就是那个在李欢肩膀上,用来当做电灯泡的,正在微微发亮的一个灵气球。弄明白这一点,李欢再三保证绝对不会伤害她并且收回了那个灵气球之后,那个女人终于稍稍平静了下来。
“你到底是个什么?而且你为什么会说中国话啊?”李欢好奇。
“我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我……我应该是个鬼吧?”在李欢表达除了足够的诚意之后,那个女人终于不再躲避了:“你怎么也会说中国话,你也是被海盗卖来做奴隶了?”
“你是个鬼?”李欢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女人:“不,我不是被卖来做奴隶的……嗯,我明白你为什么会说中国话了,你是在海上遇到了海盗,然后把你抢来卖到了西班牙,最后让你把你带来这里的吧?你从什么地方来的?”
女人见李欢真的不伤害自己,这才小心翼翼地说出了自己的来由。
原来她真是以前中土的子民,只不过她从小跟随父母在海上讨生活,遇到了海盗,海盗杀掉了她的双亲,看她年纪轻轻的又长得不错,于是没有对她痛下杀手,将她卖到了西班牙做奴隶。而她的主人后来又将她带到了这个地方来,所以她才能听得懂中国话。
女人自称为鬼,让李欢饶有兴趣地打量了好一阵,虽然李欢估计她自己都是懵逼的。
如果她是鬼的话,那么李欢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生物,虽然目前为止李欢已经见到过了各种各样的生命形态,但“鬼”还是第一次……嗯,说鬼不太合适,应该说是幽灵一类的,毕竟用肉眼能看到她,就已经被排除灵魂之外了。
李欢饶有兴趣地打量她,虽然对方是个幽灵,但其实看上去并不可怕,也许是幽灵这种生命形态的特殊性,对方还保持着生前的外形。她穿着一身朴素的长裙,头上挽着手帕,看起来应该是个女佣之类的角色。她留着齐腰的黑色长发,在容貌上虽然称不上是绝色,但也是个美女。
鉴于这个幽灵相当老实,李欢把她从灵魂丝线的牢笼里放了出来,咳嗽了两声,用尽量温柔的声音问道:“好了,我刚刚有点粗鲁,我道歉。你叫什么名字?你能告诉我这里发生什么了吗?”
“我……我叫栀子,这里发生的事情……”栀子顿了顿,脸上露出了恐惧的表情:“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忽然就杀过来了。”
……
基本上,栀子的故事很简单,关于她自己的故事,基本上除了小飞好奇的她到底怎么变成了“鬼”这种独特的,能用肉眼看到的能量生命形态之外,没有什么可以用来参考的。
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出生在古代中国沿海地区的的农家少女,名字叫栀子,她和自己的父母在海上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李欢推测了一下时间线,按照栀子的说法,她生活的年代应该是在明朝时期。明朝是的海禁是除了名的严,为了防备倭寇的骚扰,一般海岸线都坚壁清野十里左右,号称片板不许下海,这也造成了明朝的闭关锁国——当然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因为片板不许下海的政策,只要能接触到海的人,只要胆子大,一般生活都还不错,所以就算是农家,因为栀子的父亲胆子大,经常出海捞些海货,他们的生活也还过的不错。不过这样的还日子不长,在一次出海的时候,他们在海上遇到了西班牙人的战船,那个时候西班牙人占了台湾岛做基地,是沿海地区势力最大的一股海盗。栀子一家被西班牙人抓住之后,父母被杀,她被抓到了西班牙,卖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做女佣。
这个所谓的“贵族”,如果按照一般的道德水准,那基本上就是一个无耻混蛋加刽子手。栀子经常听到他回来炫耀,今天杀了多少野人,昨天杀了多少野人,那些野人为了讨好他们,还专门在他们面前杀人祭天,而那些油画,也是专门他带着画师去画下来的。
李欢听到这里若有所思点点头,这应该说的是一开始,阿兹特克国王将西班牙征服者认为是羽蛇神语言中的“白色的神人”那个桥段。为了讨好这些西方来的白人,也为了还神,他组织了规模庞大的祭祀,屠杀了上万的俘虏,不过接下来这帮无耻成性的西班牙征服者不仅没有接受国王的好意,还彻底毁灭了这个历史悠久的帝国。
本来故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这个刽子手老爷如果拿了自己的战利品,高高兴兴地回西班牙去,接下来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但如果只是一种假设,这个世界上可没有后悔药卖。
在阿兹特克帝国灭亡之后,西班牙征服者首先第一件事情干的就是在原来他们帝国首都,也就是这栋哥特式建筑的原地,大肆搜刮阿兹特克帝国的财富。是个人都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阿兹特克帝国在兴盛的时期,搜刮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灭国之后肯定应该有大笔财富——不过西班牙征服者在这里整整找了十年,除了一些散碎的金银之外,基本上连一个称得上是“宝藏”的东西都没找到。
他们哪里知道,在自己围攻阿兹特克的时候,他们想要的战利品,早就被阿兹特克人搬出去找救兵去了,一直到这些财富消耗干净,他们才能打下这个历史上最神秘,最野蛮,最血腥的王朝。不过很遗憾的是,黄金是没有的,珠宝是没有的,钻石阿兹特克人更是不在乎这个玩意,总之,这是西班牙征服者在殖民时期打得最憋屈的一场仗。
在经过了十年的寻找,虽然没有找到宝藏,但这时间期间,在阿兹特克帝国原来的首都上,建立起来了一座小城。一些西班牙征服者觉得这里自然环境优美,又有大批的奴隶,索性就不回家了。在西班牙,他们不过是一些只能充当马前卒,帮贵族去探路踩雷的破落户,而出海打下了阿兹特克帝国,他们虽然没有获得黄金,但抓了数万奴隶——奴隶就是财富,
奴隶就是宝藏,有了这些奴隶,他们相信,自己过的一定不比那些贵族差。
事实上也是这样,在阿兹特克奴隶的努力下,很快这里就建造起了一座小城,至于哥特式建筑,那是那个年代贵族们的统一审美而已。谁家里要是没有这么一个建筑物,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将要把自己家里发展成贵族,就类似在英国,你要是没有一座自己的城堡,都不更好意思跟你说你有个爵位,不然人家一准认为你这个爵位是买来的。
哥特式建筑在那个年代,就约等于土豪配宝马,这是一种标配。
在数万阿兹特克奴隶的努力下,这座小城市被建造得美轮美奂,而除了一开始留下的征服者之外,甚至到了后来,大批本土的西班牙人听说这个地方,也拖家带口地过来。与其留在国内和那些老牌贵族竞争,还不如有点开拓精神呢。于是乎,这很快就成为了一座人口大约十万的小型城市,一时间,“小西班牙”的名称不胫而走。
但他们却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事情——这座城市是阿兹特克人建造起来的。
阿兹特克人有强健的体魄,无论怎么折腾都不容易死亡,给口饭就能活过来。阿兹特克人有精美的建造技术,那些太阳金字塔,西班牙人连想都不敢想。阿兹特克人还有非常高的艺术造诣,看看他们精美的雕刻技巧,丝毫不输给那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这简直就是奴隶中的战斗机。西班牙人享受着阿兹特克奴隶的服务,但他们忘记了一点,一般的人可以用死亡来威胁,但阿兹特克人,你用死亡来威胁他们,显然是不现实的。
只要需要,他们甚至可以自己高高兴兴,把自己洗白白了送上祭祀台,死亡,不过是他们概念里更好的重生而已。
阿兹特克人在修建这座城市的时候,在西班牙人看不到的地下,暗暗建造着一个规模庞大的祭坛——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把自己当成奴隶,只不过是西班牙人给他们饭吃,他们帮西班牙人修建一些住所而已。而这些住所也是引来更多西班牙人的原因之一。只要引来了足够多的西班牙人,他们就可以发动一场历史上最大的祭祀。
在这些奴隶之中,有一个曾经的大祭司,他要将这座城市当成一个巨大的血肉祭坛,来祭祀被毁掉的阿兹特克帝国!而事实上,这个计划也实现了,当天灾和地震来临的时候,阿兹特克奴隶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计划,一边矿喊着为了伟大帝国的祭祀,一边屠杀这里的西班牙人。在经过了十年的安逸之后,西班牙人根本算计不到那些低眉顺目的阿兹特克人会忽然暴起伤人。
一直到到整个城市被屠杀殆尽,所有尸体都被砍掉了脑袋,将脑袋运走之后,天灾降临,地面开裂,曾经繁华的城市,陷入了绝望。
李欢听到这里,寒毛倒竖!
太他妈可怕了,阿兹特克人竟然计划用整个城市的人来献祭!当然,这也不能怪他们残忍,毕竟西班牙人先灭了他们的国家。但这个计划的确非常狠毒,阿兹特克人估计由始至终都没把自己当成奴隶,很难以想象他们在服务西班牙人的时候心里究竟在想着什么。
嗯,大概是这个家伙是祭品,得养的白白胖胖的……
当祭祀最终开始发动的时候,整个城市乱套了。
首先是潮水一般的阿兹特克奴隶在脸上画上了战斗涂鸦,朝着还懵懂未醒的西班牙征服者发动了进攻。这些人早就已经不是当年那些骁勇善战的西班牙殖民者了,因为十年的安定,这里大部分部队已经被调出,剩下的不是大腹便便的贵族,就是一些毫无还手之力的妇孺。而众所周知的是阿兹特克人杀自己人都不手软,他们才不管什么妇孺孩子,在他们眼里,西班牙人就是一场已经策划了十年祭祀的祭品而已。仅仅八天时间,席卷的阿兹特克人就让这座城市变成了瘫痪状态,城市里有一些守军,但孤军奋战的他们根本朝外传递不了任何信息。
仅仅一天时间,整个城市彻底沦落,阿兹特克人就地砍掉了祭品的脑袋,带入了雨林之中。
当时栀子就躲在这座建筑物里,因为身体柔弱,也不可能上战场杀敌,所以她就和妇女小孩一起在后方为前线的士兵们准备食物和救治伤员。不过这并没什么卵用,这座城市本来也没有什么士兵。当阿兹特克人杀到这里的时候,那个曾经以杀人取乐的西班牙贵族带领家人封住了屋子的所有门窗,并将正门用最沉重的家具死死顶住,以期能够拖延时间,想要等待无敌舰队将他们带离这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