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powa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八章 秋的南瓜炖排骨,杂烩饭摊,晨晨powa,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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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随便吃了几口包子就沉沉睡去了,只有我依旧清醒如常,不是因为不够劳累,而是只要一想到朋友便想起了被背叛的这几年,心里便难受起来,压抑着心情变得愈发清醒。小米的呼吸非常均匀,在我身边已经睡熟了,我索性打开灯,将亮度调的微弱,开始翻看以前的日记,日记里记得大多是恋爱时那些甜蜜的记忆,虽然回想起来心里是五味杂陈,但是也多少缓解了之前苦闷的心情。看着看着,我便有了困意,收好日记,头再挨上枕头的时候,我一下子便跌入了梦的黑暗中。
不过这一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天刚擦亮的时候,我就醒了过来,昨天入睡的太快,连灯都未来得及关上。小米依旧在睡梦之中,我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门,洗漱后悄悄出了门,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有在这么早的时候在这条大街上闲逛了。
离家不远的早市刚刚开门,早点摊子也刚刚支了出来,店里的厨子正在外面的油锅里炸着金灿灿又软糯的油条,和吐了厚厚一层红糖的糖油饼。排队买油条油饼的人很多,我只好提前付了钱,和老板说好一会儿再来取货。
我家旁边的菜市场很小,和大叔饭摊附近的比简直就像是小麻雀对大凤凰。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茶米油盐、蔬菜瓜果是一样也不少。现在的时间还早,所以早市里也以爷爷奶奶们为主。逛了一圈,提着新鲜水果,排骨,和半个大南瓜从市场里出来的时候,我买的油条和糖油饼刚刚出锅。又打了三碗豆腐脑后,我才慢慢悠悠地往家走。在彻底离开这座城市前,这条路从菜市场到家的路我走了十多年,从一开始数着童花头蹦蹦跳跳地跟在爸爸妈妈身后,到梳着马尾一个人来这里排队等炸糕,再到大学时踢着拖鞋来这里买早午饭,这条路上留下过太多我的脚印。但是随着我的离开,这些我曾以为会永远刻在这条街上的脚印漫漫被风雨冲刷的了无痕迹。即使是同一家菜市场,这里的菜饭和早点摊的老板,也早已换了一批又一批,再也没人会招呼着我去买最新鲜的鸡蛋和最好吃的煎饼果子。就像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在毕业时特地来菜市场把自己的曾经的复习资料送给菜贩家第二年要高考的小孩子。
不过生活就是这样,在一个又一个的十字路口,与曾同行的人挥手道别,从此江湖难见。
回到家的时候,博简已经醒了,正有些发呆地坐在沙发上,看到我买菜回来,便自然地结果我手上的菜。
“我买了早点,咱们两个先吃。”我走进厨房小声招呼着他。
博简有些不好意思,和我说昨天还有剩下包子。
“那个也没有生多少了,回程要饿了,正好当干粮。而且你们到我家,不能老是吃包子凑合啊。”我将买来的早点装盘,将其中一碗豆腐脑端给了他,而我自己则泡了一杯花茶喝。
“你不吃豆腐脑么?”博简看见我只买了三碗豆腐脑后好奇地问我。
我摇摇头:“在家的话就突然想喝好花茶了。你要不要一会儿也尝尝?”
博简摇摇头说自己对茶并没有什么兴趣。之后,我们两个安安静静地各自吃着早饭。
早饭吃完一个多小时以后,大叔才伸着懒腰进了厨房,一边感叹着我们起的好早,一边看着我买的早点和食材说我破费太多。
说话间,我还没已经把无法的食材处理的差不多了,再确认了小米在我们如此大声地聊天也不会被吵醒后,我开始准备今天的午餐。
“小米就是嫌咱们吵是也不会起来训斥咱们的,她最早和咱们打招呼也要等到午餐开饭了。”大叔边说着边把两份豆腐脑倒在了一个大碗里,“所以她的早餐我就替她消化了。”
午餐我准备给大叔他们做的是我还算拿手的南瓜炖排骨。七到九月正好是南瓜结果的季节,南瓜摘下来放上一个月就会变的很熟很甜,也最为好吃。去大学之前,几乎是家里常吃的秋季菜,但去了大学,这南瓜的味道却怎么也没有家里面炒的好吃,所以后来即使在大叔的饭摊,我也很少做这道菜给食客吃。但是回家了,我便想给大叔露上一手。
南瓜去籽去皮放到蒸锅上隔水要蒸十五分钟,这期间正好可以处理小排骨。排骨切小段放到清水里煮出浮沫,撇了浮沫把排骨捞出用黄酒和盐腌好。等到南瓜蒸熟后,再换上另一口铁锅,锅热滑油热油用姜片爆香,姜的香味漫出时便可以倒入腌好的排骨大火翻炒至变色。
排骨变色断生后倒上酱油、黄酒和清水用中火在锅里咕嘟着。等忙完这些的时候,博简已经按照我的要求将蒸好的南瓜切成了小块等着我下锅。我将灶火调小,告诉博简大概还要再等半个小时:“半小时后放熟南瓜,汤汁不会被提前吸干,等到吃的时候味道就会刚刚好。我以前有个同学会把南瓜拦腰弄成半个,把炒熟的排骨放到南瓜碗里在一起上锅蒸,我倒是学着她的样子尝试过,不过我太笨了,做了几次都没有做成功。南瓜太爱收汁,常是南瓜熟了,排骨也仅仅比断生熟一些,滋味都没进去。要不然就是排骨的滋味进去了,南瓜碗也熟成了泥,看起来不美观,没有人家那种看着漂亮刚起来又可口的手艺,所以只能用这种最简单的方法来做了。”
“会不会是要多煲一段时间排骨后,在最后的时候才同生南瓜碗一起蒸呢?”博简猜测着。
我摇摇头否定了他的想法:“那个方法也尝试过,虽然样子是变得好看了,但是味道依旧很奇怪,还是两种食材各自为营的那种感觉。”
博简也想不出所以然,大叔说以后回到饭摊他会多做一些尝试:“不过你们同学里会做饭的孩子还真是挺多的。”大叔感慨着。
“那是因为以前我的同学都很爱凑热闹过节。”经大叔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以前过于丰富的大学生活,“因为住校,尤其是一开始的时候,大家习惯性的想家,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所以在大一的时候我们会自发地去做很多事情让自己不要想太多家里的事情。过节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啊,那时候我们钱不多的,没有办法常去外面聚餐,就只得自己做饭。”
“你们宿舍能做饭?”博简有些诧异地问道。
我摇摇头:“当然不可能啊,所以我们都是偷偷去食堂和卖饭的阿姨软磨硬泡借后厨用。阿姨耳根子软,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们去了。还有一个原因,是那位借厨房的阿姨是做单独小炒的,所以只要偷偷的就不会被其他人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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