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锦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17章 哪根筋不对,老婆失踪五年后,薄情总裁他疯了,南锦锦,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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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颂回复她,「既然是我奶奶给你的,你就好好收下,说明在她心里,你配得上这支钢笔。」

「你奶奶的礼物太贵重了。」

沈晓君都不敢把钢笔从锦盒里拿出来。

这支钢笔质感简直不要太好,笔帽是镶金的款式,上面还有零星的钻石!

陆颂给她弹视频过去,沈晓君接了,但是摄像头对准的是钢笔。

“我知道你奶奶很看重我,不过我怕……”

陆颂盯着那支心仪许久的钢笔,“这是你的东西了,怕什么?”

“反正我好好收着吧。”

这么好的东西,她哪里敢带到学校,得好好收藏。

“钢笔就是用来写字的,你写得一手好字,奶奶才送给你,收起来不是浪费了吗?”

“反正我不带去学校。”

“随你!”

“我睡了!”

“嗯,晚安。”

叮。

挂断。

两人的交流也仅限于此了。

酒店的房间宽敞,床又软,沈晓君睡在上面反而忐忑。

后天她就要返程回学校了,真舍不得啊。

睡不着,沈晓君索性起床穿衣服,她想去附近逛逛,吹吹江边的冷风。

陆绍珩选的酒店位置很好,江的另一边繁华入眼,令人向往,这边适合度假生活!

谁知一到电梯口她碰到了同样睡不着的陆颂。

两人皆是一愣。

陆颂,“去哪儿?”

沈晓君,“随便走走。”

“一起?”

“呃,好。”

“这边你熟吗?”

沈晓君摇头,她还真不太熟悉这一带。

陆颂,“跟着我。”

拽拽的,酷酷的,确实很迷小姑娘。

沈晓君跟着他进了电梯。

“晚上吃饱了吗?”陆颂又问。

“还好。”

“那就是还能吃?”

“你没吃饱,要去找吃的?”沈晓君反问。

“马上要回学校了,想吃点家乡的特色。”

说起京城的特色,数不胜数,沈晓君这个本地人也不一定全都尝过了。

陆颂那年偷偷带着妹妹来京城找爹,没条件在外面吃喝,找到了爹过的又是少爷生活,无论是吃食还是作息都非常苛刻。

外面的那些东西颂颂吃的很少,其实他对这方面不是那么感兴趣。

食欲于他就是补充能量的。

这会儿不过是为了和沈晓君一起故意找的借口。

“那你想吃什么?”女生不比男生,对吃还是很感兴趣的。

“你有推荐的吗?”

沈晓君想了下,又拿出手机搜索,“酒店西边有一家血鸭,你喜欢吃吗?”

陆颂第一次听说这东西,真是京城的特色?

怎么听着怪怪的。

沈晓君照着网友的推荐念,“还有大块鸡,孜然牛肉,五香熏鱼……”

陆颂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他深吸口气,“就血鸭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一个都不感兴趣。

沈晓君是搜的小吃,那些高档餐厅很少有这些菜。

两人一起去了吃血鸭的餐馆,环境一般,这个时间点了也没什么人。

陆颂很怀疑,“确定好吃?”

沈晓君摊手,“我第一次来,网友推荐的。”

他们要了一个血鸭,一个爆肚丝,一个丝瓜炒蛏子,一个牛肉汤。

所有的菜上来,颂颂只吃丝瓜炒蛏子,而且吃的很少。

血鸭,沈晓君很喜欢。

“你不尝尝?”沈晓君问他。

“这个特色菜……”陆颂也想尝,有点下不了口。

他那会在A国带妹妹,条件艰苦,一般都是吃的面包,牛奶。

回国后他很不习惯一顿饭做一大桌子菜,觉得浪费时间。

后来,他便喜欢上了这种精致的菜肴。

只是从没吃过这种菜,重油重辣!

他不知道怎么下口。

“吃一块吧,还不错。”沈晓君知道他的洁癖,用公筷给他夹在碗里,“什么事情都要勇于尝试。”

“辣吗?”他问。

沈晓君明白了,他是怕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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