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灯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二章 偶遇,人间第一刀,持灯者,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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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对欢喜冤家在自己旁边吵吵闹闹,活像一对儿打情骂俏的情侣,在这一刻,林焱觉得自己有点儿多余。

似乎也是察觉到老在楼底下聊天也不是回事儿,李宗盛便带着两人走进了迎春楼。

一进门,就有跑堂的伙计迎上来,热情的道:“公子、小姐,您里边儿请!”

林焱一进门,四下一打量,顿时就明白了李宗盛为什么总是把去迎春楼挂在嘴边儿。

这地方不是那种暴发户般的土豪装修,也没有什么金碧辉煌的布局,但是一切都井井有条,错落有致。

仔细看去,有一种低调奢华的感觉,就如同有着深厚底蕴的贵族一般,那种骨子里的贵气一眼便知。

而那些突然发家的暴发户无论再怎么有钱,都模仿不出哪怕一星半点儿的神韵。

李宗盛显然常来,轻车熟路的道:“二楼雅间!”

伙计闻言赶忙点头,同时一路小跑着在头前带路,期间还不时的提醒几人小心脚下的台阶,引着他们上了二楼。

接着,伙计把三人带到了一间靠窗的雅间,正好可以看到外面的街景。

李宗盛表示很满意,顺手丢给了伙计几块碎银子,伙计赶忙道谢,对于他们来说,客人打赏的小费在收入中的占比可不小。

三人坐定,便开始点菜。林焱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对菜品也不太熟悉。至于薛霓裳,虽然是将军之女,但毕竟也是个姑娘,出门在外还是要矜持滴,所以也就简单点了两个菜。

于是重任便落在了李宗盛的身上,他倒是也不客气,鸡鸭鱼肉,鲍鱼龙虾,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他恨不得都点一个遍。

还是林焱及时劝住了他,毕竟他们就三个人,点多了也吃不了,这是浪费呀!

想想之前那皮包骨头的蛮族族长和瘦弱的小囡囡,林焱想:浪费可耻!

于是,在林焱的劝说下,李宗盛才克制了一下自己,就这也已经点了二十几个菜了。

趁着伙计上菜的功夫,林焱才有空观察了一下这个雅间里的陈设。他进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听伙计说,这里面的家具都是用沉香木做的,价值不菲。

在房间一侧的架子上,摆放着不少陶瓷和字画,林焱虽然不懂这些,但也能看出来都是一些名家之作,此时却被随意的布置在酒楼的房间里,足见这间酒楼掌柜的大手笔!

仅仅一间酒楼就透露着如此的奢华,林焱不禁在心里低声感叹:“人人都说长安好!真是金钱渐欲迷人眼,有钱人的世界,我不懂呀。”

要说这迎春楼名声在外,不仅店里的装修极具格调,这上菜的速度也不慢,不一会儿,他们之前点的菜就陆陆续续的被伙计们端了上来。

看着这满满当当的一桌子菜,林焱嘴角不禁抽了抽,心想:这能吃的完吗?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对于这些长安城里的达官贵人,富家公子哥儿来说,饭菜从来就是不必吃完的。

觉得好吃的话便多尝几口,觉得不好吃的话,丢掉便是,对于他们来说,这根本不叫事儿。

至于浪费?哼,谁让他们有钱呢?有钱就有浪费的资本。

据说前朝宫里头一位太后一顿饭要吃一百多道菜,没道菜还不能重样,她则是每道菜吃那么一两口,然后倒掉。

再后来的事,前朝覆灭,这个每顿饭吃一百多道菜的皇太后被迫逃亡,连个窝窝头都吃不上,饥寒交迫,活活的给饿死了。

对此林焱只能感叹:活该呀!谁让你浪费粮食的!

虽然看着这一桌子的饭菜有点儿吃力,但林焱还是暗自鼓励自己待会儿加油吃,争取不浪费。

李宗盛举起了酒杯,对着林焱和薛霓裳说道:“林焱老弟,霓裳,为了庆祝我进入十六强,也预祝你们接下来取得好成绩。来,干杯!”

林焱:“我年纪还小,不喝酒。”

薛霓裳:“我和你不熟。”

李宗盛:“……”

他一个人举着酒杯的样子有点儿滑稽,好在林焱也不忍心一直这样晾着他,毕竟这顿饭人家花钱了不是?

所以林焱善解人意的倒了杯茶,和李宗盛碰了一杯,一旁的薛霓裳也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接着林焱对着李宗盛问道:“对了,既然是庆祝,你怎么不多叫几个朋友来呀!不用顾及我的。”

李宗盛面色有些尴尬,嗫嚅的道:“不是……我是因为……”

这时一旁的薛霓裳淡淡的道:“因为他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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