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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日子,总是让人觉得过的飞快,如今,距离上次桂陵之战,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十个月,秋收刚过,嬴荡就迎来了自己的大日子,加冠。

周礼有定,凡男子,冠礼三加,一加缁布冠,表示度过了经常夭折死亡的襁褓之年,二加皮弁,表示成才,可以行猎,从兵事了,三加爵弁,拥有祭祀权,可以为宗族做贡献了。

当然,这只是卿贵士大夫等的冠礼,凡天子与诸侯国君,会多加一冠,《大戴礼》云:“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衮冕。”

一般,按照礼法来说,缁布冠是在十二岁时,方行加冠之礼的,可事有急缓,嬴荡如今已是一军之主,再不行缁布冠之礼,表示长成,手下还有个什么奔头,所以,身为嬴荡舅父的向稷就给嬴荡行了一加之冠礼。

黑色的布冠包着鬓头,年已九岁的嬴荡,个子已达到了一百六十余厘米,竟与向氏那几名族老一般高低,浑身壮硕异常,方脸剑眉,高挺的鼻子,低垂的耳朵,看起来,已如成人一般。

黄池军营,五六千匹战马奔腾游走,头装布刃的骑棍,呼啸乱击,每隔一会儿,就有三四十名骑兵退出战场,下马疗伤。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在桂陵之战中,吃到骑军甜头的嬴荡,将手下新军全部都列装了战马,组成了骑军,如今,嬴荡麾下的新军完全变成了骑兵,而且人数也达到了六千人。

向氏委质效忠后,按照规定,每年收益的两层,需要上交给嬴荡,嬴荡将这些财货,全用到了新军的身上,之前在桂陵时候的期望,可算达成,嬴荡终于让手下骑军用上了魏弓,战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启禀将军,通粮押运粮草来到。”

“知道了,这就去。”

通卒的禀告,让嬴荡只能停止了训练,来到器械架前,嬴荡将骑棍放入其上,仔细的擦拭了一遍后,才不舍的走向营门,前去接收粮草。

似这种情况,每隔段时间,就会出现,可嬴荡也没办法,谁让他手下可用之人稀少呢,直到现在,已经建军两年多,军中的职位还是有近一半空的。

按照秦伯所教,一支军队中,除了主帅之外,要有司职谋划的谋士,司职粮草辎重的通粮,司职冲锋敢死的奋威,司职器械工程的股肱,司职对外联络、谍报的通材,司职医治的方士,以及统筹的法算。

可如今,嬴荡的新军中,通材是向寿,通粮和股肱是骊江,奋威是那两名髦头骑,其余的法算、方士、谋士却都需要嬴荡来兼任,当真是累坏了嬴荡,让他连喜欢的厮杀训练都没空参加了。

赶到营门,一车车满载的革车井然有序,随车而来的徒人麻利的搬卸着,嬴荡看到如此,立刻左右寻视了起来,没多久,就在粮仓处见到了他的通粮与股肱骊江。

年已十四的骊江,正是豆蔻年华,一身草黄色的曲裾深衣,将那已经含苞待放的躯体衬托的更加玲珑,骊江落落大方的站于粮仓门口,指挥着徒人码放粮草,嬴荡望着骊江,仿佛见到了一名指点江山的女将军。

“阿姊辛苦,不知阿姊路上可有什么见闻,说于荡听?”

骊江听到身后嬴荡的问询,转过身来,看向嬴荡,眉头却皱了皱,没有回答,却上前几步,从怀中掏出绢帕,仔细的将嬴荡脸上刚刚沾染上的灰尘给拭去。

“都行了冠的人了,怎么还不知道仪容,阿弟可是公孙呢,更该要注意体表才是。”

淡淡的轻香,渐渐扑面而来,嬴荡嗅了嗅,竟发现与娘亲身上的味道一样,淡淡的,只有近前才能闻到,让人有一股甜甜的感觉,就像嬴荡最爱吃的甜苣菜般,远看普通,近观却甚是奇妙。

“干嘛呢你!”正给嬴荡擦拭脸庞的骊江,看到嬴荡竟闭着眼,鼻头耸动,耳朵猛然一烫,红成一片,赶忙推了嬴荡一把。

“阿姊身上的味道真好闻,跟荡儿娘亲身上一样,都有股甜甜的味道。”

“说什么胡话!”

耳朵上的红晕渐渐有往脸上漫延的趋势,骊江瞪了嬴荡一眼后,转身指挥起徒人来,可刚转身,就发现粮食竟然已经码好了,心中有些慌乱外加欣喜的骊江,只好复转身子,说道:“阿弟,骑马载我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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