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孤军奋战田洪凤!,至圣先师,泡泡泡,番茄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田洪凤冷冷道:“我知道,我就算牺牲,也无力回天,不可能从灭亡边缘救回大唐。但长安乃是大唐国都,根本重地。此地陷落,大唐朝廷却无一名朝廷大员殉国,乃是我大唐朝廷之耻、文人之耻。若一定要有人头悬国门、为朝廷殉国,田洪凤恳请做这第一人!”
他仰天吟诵杜预的【白马诗】:“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这在长安与敌人激战,壮烈殉国第一人的殊荣,就让我田洪凤当仁不让占了吧。”
田洪凤脸上,浮现出一抹傲然、满足之色。
一股浩然正气,油然而起,冲天而去。
长安军民原本被皇帝溃逃的事,打击地四散而逃,兵无战心,但听到田洪凤如此慷慨激昂的演说,各个惭愧无地、面红耳赤。
“田大人,身为朝廷二品大员,三公九卿,都毫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宁可殉国死战。我等身为升斗小民,又有什么可吝啬生命的?”
“虽然皇帝胆怯如鼠,抛弃臣民,但田大人却一直在坚守岗位,乃忠贞之臣。”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呜呜,我等岂能让大人一人孤军奋战而死?我也恳请,愿意与大人一同赴死。”
田洪凤用自己宁死不屈、宁折不弯的忠贞刚烈,还有对大唐江山社稷的无限忠诚,文人铮铮铁骨,征服了长安居民,一举挽回了溃散的民心,又渐渐收拢了数千勇敢百姓,涌入东门去抵抗叛逆。
安禄山气得哇哇的叫,眼神血红,煞气冲天。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老子给你投降的机会,你还真拿自己当根葱?”
“既然田洪凤顽固不化、长安百姓不愿投降,那就不用投降了!”
他拔出血淋淋的丈八蛇矛,仰天高举,任由上面鲜血一滴滴滴落而下,犹如魔神临世,浑身杀气腾腾咆哮道:“给老子杀!一个不留!将长安屠/城!”
“噢噢噢!”
叛军、逆种、蛮夷、北狄,一个个双目血红。
什么最刺激?
当然是杀人、屠/城,劫掠!
之前,安禄山说要招安,其实叛逆和逆种文人很担心他说真的,会放弃屠/杀长安的残暴行径。
可事实证明,安禄山嘴上说说而已,欺骗长安百姓不战而降,哄骗守军打开城门,根本不打算放过长安和军民。
他如同一头饥/渴的饿狼,以血红的双目贪婪盯着长安,这大唐帝国的心脏,富得流油之地。
为了造/反,安禄山九个儿子都被杜预杀死,断子绝孙,付出血的代价。
他恨透了朝廷、长安,更因儿子死光,断子绝孙变得越发疯狂、嗜血、扭曲。
他渴望尸积如山,渴望杀人盈野,渴望毁灭世界。
只要打下这座大唐都城,必然会屠/城,以掠夺财货宝物。
从开战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如同田洪凤一般,拼死抵抗安禄山的进攻,除了田洪凤的学生杜预。
安禄山冷笑,在皇帝逃亡、朝廷跑路情况下,田洪凤竟然以如此弱小的军力,要抵抗自己的妖蛮大军,这是不自量力、以卵击石。
田洪凤回眸望向火焰四起、浓烟滚滚、兵荒马乱的长安大明宫,眼含热泪,跪了下去。
“陛下,大唐列位先祖先皇。”
“臣,田洪凤,要帅军死战,为大唐宁为玉碎、不会苟且偷生。”
他麾下数千大唐军民,也热泪盈眶,一起拜服下去。
而田洪凤又站起来,回眸眺望东方的潼关路,似乎要望穿秋水,看透上千里路程,将他得意门生杜预的行踪看地清清楚楚。
“杜预···”
“为师,今日要去了。”
“大唐的未来,靠你了。”
此时,安禄山麾下前锋、心腹大将李猪儿,已然骑着一头硕/大披甲野猪冲到长安城下,直冲城门。
守卫城门的长安军民,拼死抵抗,却被李猪儿旋风般狂暴冲击,疯狂斩杀,人头乱飞。
李猪儿,听名字就知道他乃是渤海奚族蛮夷血统,有猪妖血统。奚族,世代居住渤海之滨,与猪妖通婚,以饲养野猪为业。
想象一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野猪的盛况。
奚族领地,漫山遍野都是放牧的野猪。
李猪儿是奚族小头目,浑身长着猪鬃,体重超过400斤,体重丝毫并不比安禄山轻,如同一座行走的肉山。
他的坐骑,也是一头巨大的钢鬃野猪,浑身鬃毛犹如钢针,根根倒竖,皮糙肉厚,冲击力堪比一堵肉墙。
“闪开,闪开。不想死的都滚开。”
李猪儿哈哈狂笑,随意杀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