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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班上有二十来名学生,女生就是她们寝室六个人,剩下的则都是男生,大概是因为美术系的缘故,他们班的学生平均年龄都比较低,最大的也不过26岁,最小的则是思思和另一位唇红齿白的青涩男孩,名叫末流,比思思大一岁,是广州人。
当他上台自我介绍念到自己的名字时,思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有了她这个引子,其他人也都哈哈大笑,台上的末流童鞋面红耳赤,两只手都不知道该摆放在哪里了,看着像是要哭出来似的。
班主任好笑地看着羞射窘迫的末流童鞋,摆手阻止了台下的哄笑声,末流这才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完,飞一般地窜下了讲台,两手还使劲地揪着,十足十一个小女儿态,不过看着倒不是太别扭,大概是因为末流长得好看的缘故吧。
末流正巧坐在思思旁边,瞧这小男孩脸上那羞窘不堪的表情,似是要以死谢罪一般,思思不禁内疚了,刚才要不是她一时没忍住,这个末流也不必这么难受了,
思思从包里取出一颗奶糖递给末流,小声说道:“对不起哦,刚才我不应该笑的。”
“没关系,是我自己太害羞了!”末流嗡嗡地回答,思思把耳朵削成圆锥也才只听见前面三个字——没关系。
天哪,这个奇葩少年到底是从什么样的家庭出来的?为什么会比女孩子还要害羞,啧啧,这种“侍儿扶起娇无力”的小受模样可真是我见犹怜呢!
想到下一句“始是新承恩泽时”,思思恶寒地抖了抖,再看看末流嫣红的嘴唇,鼓着白嫩嫩地腮帮子吃奶糖的模样,思思又抖了一抖,脑子里突然就出现了末流被一个强壮攻压在身下承欢的香艳场景。
太邪恶了!太不应该了!思思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赶跑脑中那些不和谐的画面,心虚地又递给末流一颗奶糖。之后便一本正经地听台上的同学自我介绍。
班上的同学大部分是当地人,还有一些是来自上海、广州、南京、苏州、哈尔滨、青岛等一些城市,而且这些同学的穿着打扮都很洋气,腕上通通一只明晃晃的机械表。男生清一色中山装黑皮鞋,女生倒是花样多一些,但也免不了是呢绒大衣或是绸缎夹袄,为大学那灰白的颜色增添了不少美丽的色彩。
当然在这一众时髦洋气的学生中,也有一道与众不同的身影。这便是班上年纪最大的男子,名叫常云欢,26岁,湖北人。
常云欢是个长身玉立的翩翩美男子,尤其是那一道浓黑的剑眉,还有那高挺的鼻梁以及轮廓分明的脸,实在是十分吸引女孩子,起码朱云秀就已经在思思耳朵边嘀咕老半天了。
“思思,你看那个常云欢,怕是我们班上最好看的男生了吧。比电影明星还要好看呢,特别是那双眉毛,还有他那鼻子,天啊,简直就是我们中国的‘阿多尼斯’(希腊神话中的美男子)嘛!”
“可惜,要是他换下身上那身破旧的衣服,他一定会更英俊一些的!”
没错,常云欢正是班级里不和谐的一道风景,虽然他有着英俊潇洒的外貌,可是他的穿着实在是太寒酸了。一身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袖口已经起了毛边,裤子也略短,露出了脚脖子上鲜艳的尼龙袜。脚上的黑皮鞋虽然擦得锃亮,可是从那快磨平的鞋跟可以看出,这双鞋子早已该退休了。
其实常云欢的这身打扮在清华大学并不是特别突兀,甚至还有比他更加寒酸的学生,只是千不该万不该,常云欢选择了美术系。在美术系这一群家境优越的学生中,他这一身就特别地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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