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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被征服者不要生事,否则,我唯有动用武力镇压,而他们当中与我们当中都有孩子。
人类必须联合才能尽快地重建文明,他们的武装聚落看似安全,实则已经危如累卵,是我将他们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回来。而且,他们会有很好的前景,只要他们肯吃苦耐劳,号泣会为他们提供数不清的机会,他们的孩子能很好的成长,他们每个人都会忘记那短暂的战争,忘记那已经毫无记忆价值的死亡。
都是借口。
唯一的真相是弱肉强食,他们未能抵挡侵略者,所以他们完蛋了,他们所有人成了我的俘虏,即将成为号泣的韭菜被我收割。我将灌输他们该隐的信仰,让他们放弃违抗,他们将拼死拼活地为我卖命,他们的孩子也将拼死拼活地为我建设城市,我笑纳他们的血汗成果,再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中收税,维持我在黑棺中的权威。
我会带领他们前进的,这是当然,我的目的始终都是复兴人类,终有一天,我会击败纪元帝国,让这些平民过上富足的日子。
在此之前,他们必须与我共患难。
这么说来,也许纪元帝国的远征也有些道理,他们的文明比我们先进,他们的武力比我们强大,我们也许应该乖乖投降才对。
可游乐园的人抗争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刻,我们也会如此。这么做也许毫无意义,可人类所谓尊严的情绪促使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毫无意义的事。
这么多人类的大迁徙自然引起了恶魔的注意,夜间,一大群恶魔朝我们冲了过来,其中有三只黑象,数十个红炎,数百个白蚁,即使在伦敦,这阵仗也十分可观。
游乐园的人尽皆变色,大人保护住孩子,男人保护住女人,他们想要逃散,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克劳兹大喊:“大人,给我们武器!让我们加入战斗!”
瞻礼斯冷笑道:“闭嘴吧。”
克劳兹说:“可....可这么多恶魔,不战斗我们会死很多人!”
瞻礼斯说:“闭嘴,好好看着吧。”
另一个游骑兵笑道:“你们运气好,很少有人能亲眼目睹黑棺剑圣出手。”
游骑兵们的话引起了游乐园平民的好奇,他们只知道我们摧毁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军队,却不知道几乎是我一人所为。
某种意义上来说,恶魔来的恰到好处。是时候让他们知道了。
我挡在所有人前方,在他们的注视下走向恶魔,夜风,冷月,恶魔们发绿发红的眼珠,地面隆隆的震动,我感到我的披风在飘,如一面旗帜。
哦,是的,我是黑棺的剑圣,我是黑棺的旗帜,我象征着黑棺的无上光荣,我的剑孕育出最残忍与华丽的希望,我的剑是冷的,我的手是冷的,我的人.......
不,不,现在不是发冷的时候,我每次发冷都会出丑,而这一次决不能翻车。
我朝他们扔出闪光弹,在光芒迸发的一瞬间将其转化为阳光,金州废土的恶魔对阳光的耐受性远强于伦敦恶魔,可依旧倍受痛苦,如被油炸一般,我一连扔了三枚,令它们惨叫声不绝于耳。
随后,我持双剑在手,姆乔尼尔迸发雷电,鱼刺枪将雷电转换,我以天地元一斩出弑神,这让恶魔的皮肤筋骨变得异常脆弱,一剑横扫,众多恶魔的肢体漫天飞舞。
我冲入恶魔之中,光影跳跃,剑刃翻飞,这一剑洞穿了恶魔们的身躯,另一剑让恶魔的脑袋飘在天上,随后,我发动灭绝,烈火雷电扩散,将恶魔纷纷重创。
两头黑象恶魔冲来,我跳上它们的背,数剑斩击,刺穿了它们的脑壳。剩余一只见状大骇,嚎叫着逃了,剩余恶魔立即扭头就跑,不久,它们消失在了地平线处。
我累得双手发抖,脑袋里晕头转向,于是用灵魂之花补充体力,瘟疫医生治愈了我的精神,我回过身,面目冷峻地走向人群。
我什么都不必说,当我迈着我的长腿,任由斗篷的帽檐遮住我的眼睛,面无表情,行走于苍茫大地,苍白月光之下,这景象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好诗,
好意境,
好剑客。
游骑兵们也什么都不说,只用那种看着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游乐园难民们,仿佛在说“学到了吗?”这是毫无遮掩的炫耀之情。
唉,庸俗的人们,为何要炫耀?为何要为这不属于你们的荣耀而沾沾自喜?像我,这盖世武功与惊人壮举的始作俑者,又何尝有过半分兴奋之情?
我早已习以为常,处之泰然。
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
纤柔似无力,
孤影山海集,
剑出天地动,
天地原为一。
这正是我剑圣朗基努斯的境界。
我漫不经心地走过平民之中,更不看他们一眼。
因为本不必看,
我已超然绝俗。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我本天上仙,何处惹尘埃?不,我不该接近凡人,接触凡人,那会引起他们过度的崇拜,甚至是狂热的爱慕。这,非我所愿,非我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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