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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黎更加没有忘记关于枪支的开发。

作为兵器爱好者,高黎对自己的第一把枪进行了深思熟虑,最终定格在经典的‘温彻斯特1887’上。

没错,就是州长单手上弹的那把枪。

这把枪最大的好处,在于结构简单,有利于高黎分段式装药设计。最重要的是,手枪的装药量太少,高黎认为这东西未必能击穿敌人的护体真气,所以从一开始,他便盯上了长枪。

没有标尺,只能放弃迷人的7.62毫米口径。口径三厘,约和现在的9毫米,弹头和发射药分别安装,一次杠杆,两个行程,分别将弹头和发射药依次送枪管。以自身真气激发,无需扳机,尽量减少精细的机械结构,以弥补金属材料的不足。

这一切看上去都十分美好。

只是当高黎将设计图给老牛送去的时候,这位牛气冲天的汉子当时就哭了。

“兄弟啊!是哥哥没用啊!没有啥好办法能让你变强的,竟然还需要用这种方式表现自己,呜呜呜……”眼看铁蹄在那哭成一个泪牛满面,高黎满脸懵逼,赶忙安慰道:“老哥,咱没必要这样,不是啥大事儿,其实这东西我挺喜欢的。”

“兄弟,我知道你是好心安稳我。你放心,有我在这黎庄一天,我保证不让任何人欺负你,呜呜呜……”

高黎不太明白这件事为什么在铁蹄看来如此重要,满脸的莫名其妙。正巧此时凌珑从衣织婆婆那里过来,看到高黎,便走了过来。

“在做什么?”凌珑问道。

“我感觉牛哥有点冲动了。”高黎笑道。

“怎么回事?”凌珑淡笑道。

“是这样的。”

高黎将刚刚发生的事情描述一遍,随后,凌珑脸上的淡笑似乎有些不太自然,她问道:“是什么让你产生了需要一把……”

“枪,这个叫枪。”

“你为什么需要一把枪?”凌珑问道。

“自保呗。”高黎本能回答。

“这次去范县的路上,你们遇袭了,而且还很危险。”凌珑突然说。

这件事,小秘书团并未向外宣扬。凌珑根本不知道,也就是说,这丫头仅凭高黎的一个举动就推测出了问题的本质!

“没啥大事儿,我这主要是玩。”高黎笑道。

“你……你不信任我了……”凌珑脸上依然带着淡笑,然而笑容略显勉强。

喂!

喂喂!你这都是哪里来的诡异思路啊!

“因为这一次我没能在你身边保护你,所以,你不信任我了,身为你的剑,我没有完成我的使命……我……我……”

高黎一把抓住凌珑的手。

“停!”高黎喊道,将还在自言自语的凌珑唤醒。

然后,凌珑看着高黎,等着他说话。然而高黎却有些呆滞,因为他感觉眼前这女孩美的有些刺眼。

人类是这样一种生物,他们对于一个人的印象一旦建立起来,那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大脑都会本能倾向于用记忆之中的内容来代替眼睛看到的内容,因为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处理资源。高黎对凌珑的印象,基本上都停留在她刚来黎庄不久的那段时间。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如此近的距离之上认真看看凌珑了。此时看来,高黎甚至感觉眼前这个女孩美的有些让人眩晕。

这让他不由得想起某些小说里的男主,看到美女就拔不动腿。当时高黎还在想,那个作者肯定没啥生活,一个美女能美到什么地步,才能那个人拔不动腿?可现在,当高黎再次对凌珑的美貌建立起一个确切概念的时候,他发现,所谓美的极致,也不过如此了。

“你,想说什么?”凌珑发现高黎盯着自己的脸,眼中超过三百字的内容闪过,却一言不发,让他有些奇怪。

“你可真漂亮。”高黎本能地说道。

“啊?”凌珑一愣,随即,恬淡而且白皙的脸蛋儿上微微一红,“哦……”

于是,这件事,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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