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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初春的寒意尚在,邺城笼罩在稀薄夜色当中,空气里都透着一股冰凉,民众们还熟睡在梦乡之中。
北王府后院,此刻却是人影攒动。
早已起身的秦风习练着武艺,长剑在手中翻飞,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一袭白衣胜过冬雪,远观犹如画卷。
也不知习练了多久,记忆中的剑招反复数遍,秦风的单衣被汗水打湿,身体却是已经习惯了一切,丝毫不觉疲惫。
王勋恭敬立于一旁,与仆人静候着殿下练武,眼里满是敬佩。
而在侧院门前。
门房家丁正奉命领着许朝元大步前来,许朝元衣着虽是破旧,却也干干净净,显然经过精心准备,不敢有丝毫的失礼。
大汉踏进院门,见到殿下潇洒俊逸的剑法,忍不住看呆在了原地。
那剑法攻守兼备,集各家之长,招式简单实用却不失俊逸,定是寻访了无数名师,而后苦练方能有此成效......
如此英武之人,绝不会是纸上谈兵的庸才,也不知殿下今日有何吩咐,又会对邺城军防有何见解。
许朝元心中感慨,忍不住期待浮现。
直到秦风剑法习练完毕,才立于原地抱拳做礼。
“末将许朝元,参见殿下!”
秦风闻声侧目,轻笑着将剑交于王勋,随即落座于小院石凳,招呼出声。
“许将军无用多礼,落座详谈。”
亲切的话语令人好感倍增,本就崇敬的心情在此刻又浓几分,许朝元早已叹服,今又见殿下礼贤下士,仍以将军相称,心中唯有感怀。
立刻上前做礼谢恩,心神振奋地陪坐一旁。
只见殿下从丫鬟手中接过面巾,儒雅地擦拭着双手,举止间贵气十足,平和的话语缓缓传出,令人如沐春风。
“许将军,本王命你前来,只为邺城军务,依你所见,我邺城军士如何才能战胜蛮夷散骑?”
许朝元闻言脸色严肃,起身做礼,语气严肃无比。
“禀殿下,末将以为,关键就在于骑兵身上。”
“我大玄军士多自中原,历来善于陆战,奋勇冲锋无所畏惧,可惜善骑射者不多,军马又价值不菲,蛮夷流寇仗着军马之威,屠戮百姓,数名军士埋骨他乡......末将与众军士据守邺城,也是无奈之举。”
“若能有军马,再经由善骑射者指点苦练,末将自信,大玄军士面对蛮夷铁骑也有一战之力,奈何此事难如登天,只能嘴上空谈......”
许朝元面色凝重,语气间有几分自嘲意味,曾经的失败涌上心头,血仇历历在目,眼中的敌恨分外明显。
简短一言,将军力的差距说得清清楚楚,也将这位大汉的驱夷憾事尽数道来,秦风神色严肃,也有几分切身之感。
邺城军士甲兵破旧,能坚守城池定然历经血战,远比寻常军士付出千百倍之多,而蛮夷仗着军马之威,肆无忌惮侵扰周边,其中的可恨和可悲谁能忘却。
邺城地处特殊,数十里外就是吐蕃和突厥,这两国都是游牧民族,自幼善骑射,战力彪悍又不讲道义,犹如豺狼集群。
铁骑本就是威力极大,满覆铠甲的骑兵冲杀起来,于战场之中驰骋纵横,岂是寻常军士能挡,一骑可抵十卒,而骑兵成阵冲杀,更是犹如山崩海啸,席卷而来的漫天杀意吞噬一切,铁蹄齐鸣足以摧毁多数人的战意,威势叠加数倍,百骑胜过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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