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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她太过于冷漠无情了,那可是她的亲生父亲。
也有人说她真可怜,遇上这么个父亲,能趁机摆脱掉是最好的。
不过孟秋也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就是了。
只是孟秋也没想到,她回了贵族学校教书才几个月,消失已久的安母又找上了门来。
其实当初,孟秋是知道安母是跟着安母的初恋情人跑了的,只是安母的初恋情人和安母自然是年龄相仿,也早就已经有了家室,所以安母其实是当了别人的小三了。
如今灰溜溜的跑回来,那想也知道是事情败露了,而那个男人显然没有护住安母。
想想也能明白,初恋情人嘛,得不到的永远是最难忘的。可等得到了呢?那朱砂痣自然就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变成了白米粒。
果然,等听了安母好一通诉苦谩骂后,孟秋的猜测都没错。
安母是被人家正牌老婆带着几个闺蜜一起,把她和初恋情人捉奸在床的。结果初恋情人见着老婆了,想也没想的就说是安母勾引的他。
最后安母被几个女人联合起来打惨了,还把她光溜溜的给扔出了房门,而那个说最爱她、说老婆只是娶来家里做摆设的男人,却是头也没回的跟着他老婆走了。
也亏得那人的老婆把她丢出去后,走之前还给她扔了件衣服,不然安母更是丢脸。
原本安母是想回去找安父的,也是经历了初恋情人这么个人后,她突然又想起来安父的好来了。
然后安母一回来,就知道安父被孟秋给送进了监狱里了。
于是,这下子安母就赖上孟秋了,先是让孟秋给她买房子住,又说让孟秋给她钱,后来说着说着就更离谱了,还让孟秋去把她初恋情人的公司给收购了,把初恋情人的原配给打一顿之类的。
孟秋哪能依着安母的话来?
当初安母对她是什么态度,孟秋至今仍旧是记忆犹新呢。
所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花国的法律规定,当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子女应该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来自百度]
安母如今还真没到这个年纪,所以孟秋哪怕是不给她赡养费,那安母也拿孟秋没办法。
只是孟秋到底是没太绝情,她给安母租了个套一的房子,付了一年的房租,还给安母找了个超市收银的工作。
安母自然是不乐意的了,她当惯了贵夫人富太太,哪里能看得上这种一个月苦苦干下来,拢共才拿三千多块钱的工作?
只是孟秋也说的十分明了,这个工作她找好了,安母干不干,干的怎么样,她都不管了。
到了该给赡养费的年纪,孟秋自然是会给费用,至于其他的,安母就别想了。
要是安母不信邪的话,尽可以试试。
而且孟秋还意有所指的吓了吓安母,说安父因为动了歪心思进了监狱,她想安母应该不会有什么坏心思吧?
别说,这话还真把安母给唬住了。
反正打那以后,安母就再也没敢找孟秋了,估计是怕孟秋把她也给弄进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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