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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这是一个东方人。”满脸雀斑的玛丽,粗壮的大腿往船板上躺着的东方人肚子上一踩,这家伙就像鲸鱼一样喷水。
“东方人?我在巴黎见过,这些人都很有钱,你看看,他身上有没有钱。”一口烂牙的老约翰,看着这具凌晨捞上来的尸体。
“没有钱!”玛丽的手在尸体上胡乱的拍,忽然间玛丽惊叫了一声。
“怎么了?”正在努力操舵的约翰将脑袋探出驾驶舱。
“他还活着!”玛丽惊叫了一声。
“活着?那把他送到道森大人那里,说不定能有奖赏。伊恩,你这个蠢货,赶快把人弄到船舱里面去。耽搁一会儿,就他娘的冻死了。”老约翰,想船舱里面吼了一嗓子。船舱里面走出来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单手拎起郑森进了船舱里面。
“嘟嘟嘟嘟……!”老约翰加大马力,继续沿着英吉利海峡一路向北行驶。
这是一艘德国向英国定制的小火轮,用于汉堡向巴黎运输精酿啤酒。精酿啤酒这东西,保质期特别短。而在巴黎,也就只有一些贵族才能消费得起汉堡啤酒。
所以,每个星期这小火轮只跑一趟巴黎。
不知道郑森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居然被这艘小货轮给捞了起来。
小火轮上面只有三个人,老约翰和女儿马力,女婿伊恩!
伊恩将郑森拎进船舱里面,放在小锅炉边上只容躺下一个人的小床上。
外面的天很冷,但小锅炉里面却很暖和。伊恩按了按郑森的肚子,见到郑森嘴里不再有水流出来,直接扔在小床上。
至于能不能活,那就只能看这家伙的运气了。
小货轮航行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才到达汉堡港。拿破仑组织了一万多人寻找郑森,可他做梦也想不到,郑森居然落在了他的死敌普鲁士人的手里。
“约翰,你个老货没在巴黎睡个娘们儿再回来?”回到港里刚刚停稳小货轮,船东道森就笑着上了船。
这艘船是威廉公爵名下的财产,他的官家道森爵士负责管理这些小货轮。平日里,道森也不常来码头,今天也不知道道森爵士为什么会心血来潮,到码头来视察。
“哪有!巴黎的娘们儿太贵,哪里有咱们汉堡的娘们儿好。道森爵士,您看看我给您带了什么回来。”
老约翰看到道森爵士来到码头,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拉着道森爵士进了船舱!
满是煤灰的船舱,让道森皱了一下眉头。黑乎乎的,看到小床上躺着一个人。不由得皱起眉头:“你怎么带回来一个死人?”
“道森爵士,这不是一个死人而是一个活人。而且还是一个大明人!”老约翰赶忙薅起郑森的头发,凑近煤油灯让道森爵士看清楚,这是一个大明人。
“大明人……!”道森爵士见到真是一个大明人,立刻警觉起来。
汉堡还没有大明人,不过身为爵士他去伦敦的时候见过大明人,听说大明人有个传统,即便是死人,也要带回到大明安葬。
大明是世界第一强国,普鲁士人崇尚勇武,可整个普鲁士王国的一个共识就是,大明不可战胜。
既然大明不可战胜,那么……大明人也不能得罪。
“放下!赶快放下,去岸上叫一辆马车,马上把人送到医院里面去。”上次战争的后遗症,普鲁士培养出了好多杰出的医疗人才。
这些医疗人才,在战争后如果遣散那就太浪费了。腓特烈国王和俾斯麦首相商量之后,就在全国各大城市成立了好多医院。
将这些医疗人才集中在一起,为老百姓治病。虽然百姓们外伤不多,但好歹这些人是真正救过人,脑子里有专业医疗技术的人。
总比那些只知道放血疗法的庸医要好得多!
“哦!好好!”看到道森爵士脸色凝重,老约翰立刻知道,这个人好像很重要。既然这个人重要,那么很有可能自己会因为捞起这个人受到奖励。
绝对不能让这个人死了,如果死了说不定个奖励就会大打折扣。
老约翰赶忙窜上了码头,大呼小叫的弄来一辆马车。他的女婿伊恩,再次把郑森拎了出来。道森爵士很罕见的帮着伊恩托着郑森的脑袋,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不能死。
“好烫啊!”抱着郑森的脑袋,道森爵士知道这家伙在发烧。
发烧在这个年代,是个卡大可小的毛病。很多人不明不白的发烧,烧着烧着人就死了。
也有些人,烧着烧着莫名其妙的就退了烧。谁也不知道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反正,这是一种可以要人命的症状。
将郑森放到马车上,郑森剧烈的咳嗦了起来。随着咳嗦,从嘴里喷出黄绿色的痰块。
道森爵士赶忙命令马车送郑森去医院,他也跟着马车一起去了医院。因为他看到了郑森的皮带,皮带倒是没什么,在普鲁士也不是啥新鲜东西。
可皮带头却是铂金的,上面还铸造着一只凶相毕露的鲨鱼。
铂金这东西,不是谁都认得的。至少老约翰和玛丽,就不认识这东西。作为低阶贵族,道森自然是认得这东西的。
这年头,大多数人都喜欢用黄金显摆。只有那种高阶贵族,才会使用铂金。因为这是普通贫民根本看不懂的东西,而且价值比黄金更贵!
至于那只鲨鱼,道森觉得应该是家族徽章一类的东西。这倒是不难,汉堡城里就有见多识广和东方人做过生意的商人。也有几个倭国商人,只要问一下大明谁家的徽章是鲨鱼,肯定能够找出这个人的出处。
马车来到医院,道森爵士找了人安顿郑森住院。经过好几个医生检查,汉堡医学院毕业的马丁爵士走了过来。
“道森,这个人的情况很严重。我不确定他是否能活下来!”
得到的答案很悲观,道森爵士也没办法。虽然心里觉得这个大明人好像很重要,可却没有确实的证据。
郑森的衣服被从里到外扒了下来,道森爵士翻看着那块皮带头。窝在手里的感觉,让道森知道这是一块真正的铂金,而且纯度非常高。
“咦……!”道森爵士发现了一块放在桌案上的手表,刚刚抬郑森的时候,他抱着头没有看到手臂。现在看到,这才发现这家伙手上居然带着一块……手表。
手表这东西,好多人甚至见都没见过。道森爵士也只是在威廉公爵的手腕子上见过,这块手表明显比威廉公爵的那块手表还要小。
因为加工工艺的原因,这年月的钟表很难做得这么小。即便是大明国,一年生产出来的手表数量也极其有限。这人几乎有手表!
同样是铂金质地,每个小时的刻度,似乎都是宝石。其中十二点和六点是蓝宝石,三点和九点是红宝石。剩下的,似乎全都是钻石。
十二点下面一点的地方,是一只凸出来的鲨鱼。跟皮带头上面那个完全一致,只不过尺寸要小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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